环县扎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环县残疾人工作以“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为总抓手,扎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生存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残疾人的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一是建立特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对确需护理的一级重度残疾人和特困残疾人实施护理补贴和生活补助,一级重度残疾人每月补贴120元/人,特困残疾人每月救助120元/人。目前,全县享受补贴补助的残疾人达到2875人。
二是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县政府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级、二级残疾人代缴60元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为城乡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金。对一二级残疾人,住院补偿实行零起付线,补偿比例在统一补偿标准基础上提高10%。目前,全县已有6300名残疾人享受各类保险补贴。全县共有508名残疾人受益。
三是建立残疾学生助学制度。出台实施《环县扶残助学实施办法》。对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分别给予300至4000元不等的助学金,其中普通幼儿园的残疾儿童每人每学年补助500元,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年补助300元,高中残疾学生每人每年补贴500元,特教学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1000元大学生、研究生分别补助3000元、4000元。对年龄14周岁以下未入学的残疾儿童,在康复训练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助1000元。目前,已救助大中专学生36人次,发放学费补助17.45万元。
四是重度残疾人全部享受低保制度。 2006年县政府在《环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中提出,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纳入城乡低保,主要成员重度残疾、缺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纳入一类标准保障范围。目前,全县共纳入低保残疾人4880人。
五是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免费康复。 残疾儿童在0-6岁期间实施抢救性康复效果最佳。环县于2011年率先启动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工作,每年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进行免费康复救助。过去三年,共有1290名残疾儿童得到了康复救助。对全县52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对0—14周岁重性精神病、先天性耳聋等八项重大疾病,实行单病种定额费用管理和分级住院治疗的,按病种定额补偿(或按限定费用的70%补偿),且不计入参合患者当年新农合住院封顶线。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再行20%的补偿。对高血压(II级及以上)、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癫痫、椎间盘突出、重症肌无力等15种慢性疾病的大额门诊费用补偿实行零起付线,比例为70%,封顶线为3000元。对克山病、大骨节病、氟骨症等6种地方病的大额门诊费用,在享受国家项目补助后,剩余费用新农合补偿实行零起付线,比例为70%,封顶线为1000元。
六是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为彻底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居住环境,整合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异地搬迁等项目资金,三年累计对15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了危房改造,户均补助资金达2万元。
来源:环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