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爆燃事故7名责任人被拘留

22.07.2015  10:44

  从兰州市安监部门获悉,兰州大学“7·20”爆燃事故中涉及的7名责任人,已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治安拘留。

  爆燃事故涉及的甘肃第九建设集团公司兰大项目部挖掘机司机寇敬银、甘肃第九建设集团公司兰大项目部施工班长郭灵会、甘肃第九建设集团公司兰大项目部施工队长白文新、甘肃第九建设集团公司兰大项目部施工现场负责人何文堂、甘肃第九建设集团兰大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毛玉庭、兰州大学后勤管理处施工现场负责人韩勇志、兰大附小副校长吴轶等7名责任人,已由公安机关分别给予15天行政治安拘留。

  另据了解,截至7月21日14时30分,留院观察的28名伤者,已有21人出院,剩余7人继续留院观察。(记者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