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渣引发大火灾无证焊工被判刑

09.12.2014  06:37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一场大火迅速蔓延,烧毁了14名经营户的房屋及财物,造成直接损失2071685元,而造成这起大火的源头竟是小小焊渣。昨日,七里河区法院公布一审判决,无证焊工和雇工老板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刑。

    位于七里河区南滨河路1379号的“兰州市七里河区再生物资回收公司第三收购门市部”仓库屋顶漏水,门市部负责人吴某决定在9号仓库南侧墙壁处焊接一个楼梯,通到库房顶部便于维修。2014年3月27日8时许,吴某雇佣了张某为其焊接楼梯,可由于张某无焊工资格,在操作过程中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当日16时许,焊渣掉入9号库房,引燃库房内堆放的塑料饭盒、餐巾纸等物,引发火灾,过火面积1812.82平方米,造成14名经营户直接损失1485985元,房屋直接损失585700元。案发后,吴某赔偿14名经营户损失共计近112万元,并得到了其中13名经营户的谅解。

    2014年4月12日,兰州市七里河区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第三门市部负责人吴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监视居住,焊工张某被刑事拘留。

    该案经七里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张某无视国法,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依法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吴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得到13名经营户谅解,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以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