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国合会召开

01.12.2014  14:32

新的历史阶段,呼唤着变革与创新。在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之际,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要战略部署,为我国环境与发展事业提供了新的驱动力。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合会”)2014年年会今日召开,并以“绿色发展的管理制度创新”为主题进行研讨,契合世界可持续发展的大趋势和我国转型发展的现实需求,恰逢其时,意义重大。

绿色发展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主要潮流。我国近年来资源环境问题突显,特别是大范围雾霾天气和一系列环境污染事件的出现,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伴随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转方式调结构,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推动绿色发展,既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们正在步入新的历史阶段,面临国家发展战略的新要求,急需主动适应新常态,抓住机遇,不断创新管理制度,推动绿色发展更上新台阶。

推动绿色发展,必须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其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再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生态文明的建设任务、改革任务和法律任务,彰显了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我们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为重点,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推动绿色发展,必须大力加强法治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急需加强法治建设,为推进环境与发展事业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和有力武器。当前,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修订完善绿色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可操作性,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尤其是要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为龙头, 强化执法监督,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建立健全相关标准体系,提高产业准入的能耗、水耗、物耗和环境标准。

推动绿色发展,必须勇于创新管理制度。多年来,我国绿色发展制度存在标准较低、可操作性较差、与其他制度配套不够等问题。当前,要冲破利益藩篱,勇于创新,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要大力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建立红线管控制度,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要深化生态环保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建立绿色发展考核评价机制,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要完善产业发展促进机制,建立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控制制度。要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引入市场化机制,建立地区减排合作机制和各种排污权交易制度。

作为高层政策咨询机构,多年来,国合会围绕环境与发展议题开展了大量深入研究,提出了许多重要政策建议,发挥出独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期待委员们围绕管理制度创新、绿色转型发展等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智力集群优势,积极建言献策,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环境与发展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预祝国合会2014年年会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