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建立失信“黑名单” 488名“老赖”曝光

12.06.2015  21:11

  中国兰州网6月12日消息 12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488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悉,这份失信“黑名单”中包括失信被执行人的名称、执行案号、未履行金额等信息,有的未履行金额多达数千万元人民币。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传慕称,这些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信息将被发送至国家民航、铁路、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失信被执行人在乘坐飞机、高铁,以及出入境、贷款融资等方面将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2011年5月,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判决被告初某所在的烟台一水产养殖公司赔偿王某等人11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损失。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公安机关以被告初某的行为涉嫌犯罪立案侦察,经公诉机关公诉,法院一审判处被告初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初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审理期间,初某主动交纳120万元案款。

  自去年以来,烟台市加大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录入、发布力度。截至今年6月9日,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014个,目前已有994个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

  与此同时,烟台市还开展了以打击拒执罪为主要内容的专项集中行动,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执行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进行打击。

  此外,烟台市还将加大对转移财产、虚假报告财产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坚持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加大财产保全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