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纪念日”是民生中的盐
作者:佟彤
9月30日,是我国第一次公祭烈士的纪念日。
今年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作出了将国庆前的这一天,设立为“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为做好“烈士纪念日”的纪念活动,近日,中央下发了《关于做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庄严、肃穆、隆重,杜绝铺张浪费。在国庆这么个举国欢庆的日子之前,以隆重的形式纪念为国捐躯的先烈,这种仪式感是日趋物化的现在社会必须的。
除了9月30日设为“烈士纪念日”之外,9月3日和12月3日,也通过法律的方式,分别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逢此日,都将以庄重的纪念方式,让后人记得曾有一群人为了现在的生活,奉献过生命,提醒后人居安思危,这种涉及灵魂的仪式,其实是我们民生中不可缺少的“盐”。
小时候参观古代珍宝展时,经常看到不明用途的器物,也常听到旁人问解说员:这些不能装酒也不能腌菜的东西,是做什么用的?长大了才知道,那是古代祭祀时专用的器皿。
祭祀是中国古人纪念先祖和神祇的专有活动,曾经是那时极具仪式感的常态活动,由此形成了的礼乐,被孔子当成国家大事。现在,我们似乎忘记了,有一种可以脱离物质生活,并不实用的精神活动,必须通过这些器物,这些仪式来完成和强调。
与柴米油盐的具体生活相比,仪式和仪式感,都不是人类的刚性需求,但随着社会发展,经济繁荣乃至文明的进化,这个精神需求越来越明确地显现出来,通过仪式的举行以及其具备的仪式感,带给人更为深刻的心理体验和精神感受,其重要性远在物质需求之上。
现在的“中秋节”,“端午节”,已经逐渐被纯粹的物质消费主导甚至代替,干脆变成“月饼节”,“粽子节”乃至“购物节”,其中有商家引导的关系,另一个问题则是我们忽略了这些节日原本具有的精神意义,以及与其同在的仪式感,这是忙碌而功利的社会避免不了的缺憾,带着这种缺憾去寻找节日的价值或者说使节日具备充实的意义,几乎是不可能的。在这个背景下,在国庆长假的消费之前,举行这样的仪式,缅怀先烈在先,沉淀自己在后,也是给浮躁的日子增加意味。(佟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