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检察院投资18万元建成院史馆

10.11.2014  12:54

  灵台县检察院在省特级示范档案室创建工作中,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在对1950年—2013年的所有档案资料进行全面系统规范整理的基础上,投资18万元,高标准建成了珍贵档案资料陈列室(院史馆)40平方米,陈列展览内容分为前言、历史沿革、历任领导、领导关怀、业务立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结束语等八个版块,收集展出了近200多张照片和珍贵资料,以及自建院以来集体和个人获得的奖牌、奖杯、锦旗、证书、证章及历任领导的任命书、文件、印章、检察标志服装等实物档案60余件,向广大参观者全面展示了灵台县人民检察院自1950年诞生,历经起步、撤销、恢复、中断、重建、创业六个阶段,直至今日六十四年的光辉历程,受到同行业人士的高度赞同。院史馆的建成,标志着“学习人民检察史,争当满意检察官”活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必将成为全体检察干警学习检察历史、传承革命精神、发扬优良传统的新阵地。
  今年以来,县档案局抽调干部2名,从3月份开始,集中利用半年时间,共指导检查规范整理县检察院1950年至2013年64年的档案资料六类5832卷(件、册)。其中文书档案373卷2075件,检察专卷3024卷,会计档案231卷,检察资料档案12册,基建档案4卷,声像档案3卷(册),配备了扫描仪、复印机、碎纸机、防磁柜等信息化专用设备9台件,对所有文书档案、诉讼专卷全部进行了文件扫描,并与全省检察系统内部网络进行了挂接,实现了全省检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安全、高效管理利用档案奠定了基础,健全完善了档案管理制度和各项台账及册簿资料,达到了省特级示范档案室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