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四措并举促进土地流转
12.06.2014 12:59
本文来源: 扶贫办
今年以来,灵台县把土地流转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的有力抓手,依托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步伐,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引进龙头企业促进土地流转。通过制定各种优惠扶持政策,引进了秦宝牧业、陕西海升、陕西东都、兰州科泰等产业化龙头企业5户,引导企业发挥资金、技术优势建设示范园区,推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实现土地流转4030亩,有效提升了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达到了企业盈利和农民增收两促进。二是吸引外地客商促进土地流转。通过吸引具有种(养)殖牛、果、菜经验的外地客商,建成了一批标准化养殖小区、果园管理示范点和蔬菜生产示范小区,实现土地流转8437亩,既有效解决了一些农户土地闲置的问题,也为加快农村优势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三是发展合作组织促进土地流转。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合作社,由合作社整合生产要素,组织生产经营。重点整合了达溪河和黑河流域蔬菜专业合作社、东西部塬区苹果专业合作社及南部山区养殖专业合作社,达到了适度集中、归并重组的目标,在规模和效益上实现了新的突破。四是培育产业大户促进土地流转。坚持把培育农村产业大户作为引领发展产业的重要举措,通过政策引导、资金倾斜等方式,培育产业大户及带头人130余人,流转农村土地2300亩,有力促进了土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截止目前,全县共流转土地面积88926亩,占农户耕地总面积的11.4%,较上年增长了29.08%。
(供稿:灵台县扶贫办 曹晓东)
本文来源: 扶贫办
12.06.2014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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