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一货车凌晨碾死行人 司机逃离现场次日自首

19.02.2016  09:44

    原标题:驾车撞死人开溜, 岂能得逞

  糟了,撞人了,趁没人还是跑吧!

   货车凌晨碾死行人 司机逃离现场次日自首

  凌晨时分,男子驾车撞死路人后趁天黑无人驾车逃离现场。2月18日记者获悉,渭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7日成功侦破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据了解,2月6日凌晨2时30分许,渭源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峡城乡门楼寺村中庄社路段躺着一个人,疑似被车撞伤。接警后,民警勘查发现,除肇事车辆遗留的刹车印外无其他有价值的线索,伤者经“120”急救人员现场抢救证实已死亡。鉴于案情重大,民警继续勘查现场查找线索并走访周边群众,摸排寻找目击证人。

  民警从现场判定,肇事车为双排小型货车的可能性较大。由于峡城乡相对偏远,事故又发生在凌晨,没有目击证人,给侦破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2月6日上午,专案组将查到的线索逐条进行了梳理,确定案件侦破方向。

  2月7日中午,走访民警掌握到渭源峡城集市上有个姓苟的肉贩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立即从苟某某供货人员入手,查获相关信息和2月5日行车轨迹,经在公安网比对查询,苟某某名下确有一辆轻型普通货车与事故车辆基本吻合,就在专案组赶赴临洮县查找此人时,接到临洮县公安局的电话,称苟某某前来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专案组立即赶赴临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其控制,并将肇事车辆在其家中查获。

  经审讯,苟某某交待,自己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于2月6日零时15分许,由渭源县峡城乡街道送完肉后向南屏镇行驶,行至渭源县峡城乡门楼寺村中庄社路段时,将行人王某某撞上后碾轧,事故发生后,见天黑无人便驾车逃离肇事现场。2月17日,记者从渭源县公安局了解到,苟某某已被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鲁文贵 记者赵野)

  轿车撞死路人逃逸 正宁警方悬赏2万缉凶

  日前,记者从正宁县交警部门了解到,2月12日,正宁县宫河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将行人冯某某撞倒后驾车逃逸,冯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2月14日,正宁县交警大队发布悬赏通告,悬赏2万元缉凶。

  正宁县交警大队的悬赏通告中称,2016年2月12日6时32分,行人冯某某在正宁县城宫河路行走时,被同向行驶的一辆小轿车撞倒,肇事者驾车逃逸,冯某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查,肇事车辆为小型轿车,望知情者积极向正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供破案线索,对提供线索或举报帮助破案者将给予人民币2万元奖励,同时,希望肇事者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联系人及电话:曹警官13993409589彭警官13993407073(记者宋维国)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