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红黑榜”制度促企业诚信经营

22.12.2015  09:45

  清水县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建立企业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力促全县各企业自觉注重诚信、践行诚信。截至目前,共有48家企业上“红黑榜”,其中“红榜”企业24家,“黑榜”企业24家。

  清水县严格按照企业诚信经营“红黑榜”发布实施办法,对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市场、诚信企业、诚信计量单位等奖励和荣誉以及信用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列入“红榜”名单;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质量抽查严重不合格及可依法公开的其他违法案件的市场主体列入“黑榜”名单。

  清水县持续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模范经营户、诚信市场等评选活动,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等评选中予以优先推荐,以扩大其市场知名度,帮助其扩大品牌影响力。(记者牛彦君 通讯员雷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