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突击限牌续:拍卖车牌或暗箱操作
中国兰州网1月20日消息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宣布限牌。限牌势在必行,方式则舆论哗然,这一蛮横的行政措施,被指与法治中国、法治城市的宣传相悖,民间甚至讽刺:改革开放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可见这一方式对深圳这个中国改革开放名片的污化有多严重。
一系列的行政手段,辅以官方媒体的吹捧和宣传,似乎限牌变成了政绩,虚弱无力的掩盖和掩耳盗铃的自慰,并没有淡化和消解公众对这一行为的反感!但很多市民看到强制性限牌标准和资源分割,仅仅关注了这一行政措施的表象,忽略了10万个指标分配后面存在的巨大利益空间,这个利益空间在不透明的操作下,是否会涉权利寻租和利益输送?2万个电动车指标、4万个拍卖指标、4万个摇号指标,这里面4万个拍卖指标相关部门是如何操作的呢?这4万个拍卖指标是公共财物资源,那么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和深圳市财委谁在职能上更具有法定处置权呢?很多疑问,加上调查到的资料,对4万个公物拍卖车牌指标的处置,提出下面几点质疑。
一:深圳市有无对公物拍卖竞价处置公开招标?自2014年12月29日限牌起截至目前,查询了相关政府公告、机关公示,我没有找到关于限牌后4万个公物车牌拍卖竞价处置权的公开招投标内容。能看到的是媒体对于摇号或竞价的解读,而这里的“竞价”一词有专业设计,严格来讲应该是拍卖才有竞价,而公物的拍卖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明确界别。同时,深圳市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也明确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精神:公物拍卖需经财委以公开招投标的模式处置。讳莫如深的竞价规则不断通过媒体解读,而应该光明正大的公物处置机构则不见庐山面目。深圳市政府在对公物处置的公开原则上,没有给市民和公众一个明确清晰的告知,也即究竟依据什么法规委托给了谁?委托方式是指定还是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公开招投标?
二:深圳市财委和深圳市交委谁应拥有公物处置权?
2015年1月14日,深圳市交委发布《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这一规定中有关于“竞价”的详细说明,但从规定来看市民无法找到谁来执行所谓的“竞价”。号牌资源属于公共财政收入,行政职能归属按照相关法规应该在深圳市财委,怎么深圳市交委直接开始处置这些公共财物?只谈竞价而不提谁来操作执行,一则信息不透明,二则归属不清晰,深圳的行政管理难道连最基本的职能区隔都要模糊?限牌、停车费涨价、违章处罚力度空前,再加上公共财物号牌的处置权,深圳市交委的财委功能似乎越来越凸显。疑问是:深圳市交委的公共财物处置权是如何获得的?是否合法合规?即便是有处置权为什么同样不按照相关法规公开招投标?另起炉灶的依据是什么?是否会涉及权力寻租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