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校领导校园工程受贿 女儿吃空饷月薪1.2万

24.07.2015  11:10

贪龄”跨度长达十几年,受贿事实发生于三所任职院校,女儿长期挂名领取空饷……22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陈小波涉嫌受贿一案。

贪龄”跨度十余年 走到哪“贪到哪

自1997年至案发,陈小波长期从事职业教育工作。历任深圳教育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

陈小波最“久远”的受贿事实发生在其担任深圳教育学院副院长时期,彼时陈小波主要分管基建工作。

公诉机关指控,挂靠深圳市特皓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黄某,为感谢陈小波在多项工程中提供的帮助,于2001年至2003年间先后共送给陈小波8万元。

2004年,陈小波调任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分管科研设备处工作。时任科研设备处副处长的薛仲秋为讨好陈小波、谋求职位的提升,分四次送给陈小波共计40万元。2007年薛仲秋如愿升任规划建设处处长后,又以中秋和春节的名义,分六次送给陈小波现金共3万元。

在帮助下属职位升迁、收取贿赂的同时,陈小波还涉嫌为深圳市东起卓越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等人,在参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备采购和招标的工作中提供帮助。随后陈某送给陈小波20万元。

利益交换,女儿长期“吃空饷

在收受贿赂的同时,陈小波还涉嫌利用手中的权力与他人“资源交换”,女儿在他人单位长期“吃空饷”。

2010年11月,陈小波调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任职期间,因工作关系与深圳国际预科学院院长傅某结识。

预科学院于2009年开始租用深职院华侨城校区的场地,与深职院开展合作办学。在陈小波的支持下,深职院与预科学院开展的各项合作办学项目获得通过。为感谢陈小波,傅某力邀陈小波的女儿进入预科学院工作。

在傅某的安排下,陈小波女儿于2012年1月与预科学院签署了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每月12000元。

陈小波女儿不隶属于预科学院任何部门,到预科学院上班3个月后,不再上班,一直领取薪水直到2014年7月,30个月薪水总金额为36万元,该款已被她用于个人消费。

公诉人认为,陈小波女儿第一个月打卡五次,第二个月打卡两次,且整个打卡记录只有半年,是明显的“挂名领薪”的行为。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