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全面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10.10.2015  19:40
 
  甘肃省全面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近期,省安监局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明查暗访和专家会诊中发现,我省部分涉氨制冷企业对液氨泄漏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到位,液氨使用安全管理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涉氨制冷企业使用淘汰落后工艺、隐患自查自纠不彻底、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本质安全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为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涉氨制冷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甘肃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9月29日,省安委办向各市州政府、省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下发了《甘肃省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甘安办发电〔2015〕31号),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此次专项整治自2015年10月10日开始,至2016年4月20日结束,分为自查自改、检查排查、整改攻坚、督查验收四个阶段。省安委办将于2016年4月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针对基层专业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省安监局依托省安科院在现场调查、问题解剖、专家会诊和集中研究的基础上,会同有关专家编制了《甘肃省涉氨制冷企业安全隐患整治指南》,把必须集中整治的安全隐患具体分为一般隐患整改、存在较大隐患停产停业改造和取缔关闭三种情况,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冷库设计规范》、《氨制冷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提出了专项整改的依据、整改措施、整改技术要求等内容。此次专项整治省安科院将组织专业力量全程参与隐患排查、整改方案制定、技术问题咨询等,为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省安委办要求各市州政府、省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切实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并督促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同时落实防范措施,抓好整治期间的日常监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