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二手烟危害乃惠民利民之事,应予支持

16.12.2014  09:13

前不久,蔡海康先生通过国家烟草局退休高级工程师钟玉宽先生转告我一个信息:他发明了有效消除二手烟危害的专利技术,希望社会舆论能给予支持。

由于前两年曾发生了烟草院士、烟草科技评奖风波,一时间,降焦减害的研究被一些人视为有害无益的伪课题,从事这项研究的谢剑平被反对担任工程院院士,甚至连烟草扶贫助学、捐款救灾等慈善活动,也被一些人武断地称作意在推销卷烟。这样一来,烟草系统被吓着了,降焦减害的研究不敢做了,各种公益活动也不敢开展了。在这种舆论讨伐、一片喊打的氛围之下,蔡海康先生消除二手烟危害的技术专利也无人敢于采用和宣传了。

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减少香烟危害的研究究竟有没有价值?应不应该开展这样的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人类吸烟的历史很悠久。南美洲的考古证明,人类吸烟的嗜好从公元前5000年就开始了,人类种植烟草的历史也有三四千年了。可见,人类吸烟的历史,从古至今,绵延不绝。现在,烟草的危害已被发现,且广为人知,但吸烟的人群依然大量存在,这是一个现实。迄今为止,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实现了完全禁烟。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人类吸烟的习惯是无法禁止而只能逐渐减少的。这是一个谁都否认不了、谁都无可奈何的基本事实。

有人说,国家干脆禁止生产卷烟不就解决问题了吗?但问题远远不是这么简单的。假如国家禁止卷烟生产,走私外烟必将大举进入中国市场,各种粗劣的地下烟草必然大行其道,那样一来,烟草照样泛滥且质量更无保障,国家的税收也流失了。为打击走私和查处地下劣质烟草,国家还得付出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

既然如此,立足于现实的做法,就是一方面宣传吸烟的危害,倡导戒烟;另一方面设法降低香烟的危害;国家同时从烟草业中取得税收,用之于有益群众的事业。这种做法,就是从实际出发,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舍此,哪有更好的选择?从这个角度看,以科学研究来降低香烟对人体的危害,总会找到方法、取得成果,这个方向并不错。

蔡海康先生消除二手烟伤害的发明专利,为大幅度减少烟草危害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他经过多年的潜心研究,取得了消除二手烟的过滤材料和吸烟器两项国家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他重新设计了缩小尺寸不降性能的新型吸烟器,还大胆地提出一个崭新设想:生产一种不产生二手烟的卷烟产品,这是个很有趣味的新课题。生产这种新型卷烟制品,属于烟草专业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这个想法和技术很值得烟草行业重视并深入研究。

当前的目标,是运用吸烟器把二手烟气收集起来,使其不能扩散,达到消除二手烟危害的目的。如果这两项发明专利在烟草主管部门监督下得以实施,将是中国烟草的创举,必然成为中国烟草业降低烟草危害、保障人民健康的一个历史性贡献。

作为烟草业内人士,钟玉宽工程师表示:“我看好这个项目,恳请国家局领导组织对此项工程进行技术、效益评估,并给予支持;呼吁烟草业有识之士深入研究此项技术的真正意涵;希望有实力的烟草企业接受并实施该项技术的应用。

据统计,现在全球每年有近600万人的死因与吸烟有关,其中包括超过60万因吸二手烟死亡的非烟民。消除二手烟危害,是一个有利于广大公民健康的惠民利民工程,很值得去尝试。在此,笔者希望烟草业不要被极端言论所左右,而应打消顾虑,勇于担当,主动联系中国控烟协会和疾病控制中心,提出合作意愿,共同实施消除二手烟技术工程。烟草部门负责开发制造专利产品,提供有效消除二手烟危害的技术和装备,控烟部门制定专利产品的应用办法和使用环境。如果控烟部门愿意合作,双方可以尽快将此事推动起来;如果控烟部门不愿合作,希望烟草部门能够下决心把这项具有巨大社会效益的工作自行承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