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重点单位管理 纳入社会征信体系
05.04.2016 15:45
本文来源: 公安厅
据广州日报报道 继《广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广东在加强消防安全方面出台新规定。记者3月31日获悉,《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自今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规定》对12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出了界定,并提出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情况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根据《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月组织1次防火检查,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时间应当至少每2小时进行1次防火巡查。
同时,根据《规定》,公安消防、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工商、安全监管、质监、税务、金融监管、海关等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等社会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情况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本文来源: 公安厅
05.04.2016 15:45
甘肃省公安机关主动“借智” 探优化治安环境“良策”
新华网兰州5月11日电(宋燕 实习生 李伟)1公安厅
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将推出9项便民利民措施
5月10日,公安厅
全省公安机关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
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召开后,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