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消防大队三项措施狠抓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11.06.2014  20:32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面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徽县大队狠抓“四个能力”建设,促使各个社会单位稳步提升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抓“责任”,确保“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大队把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作为重要抓手,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责任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明确各个岗位每名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堵严消防安全漏洞,形成消防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二、细“排查”,确保“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大队制定措施,定期与不定期的深入辖区内商场、市场、KTV等社会单位开展大排查活动,排查各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以及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场所负责人切实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重“宣传”,全面普及社会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知识。大队持续做好宣传工作,全面普及全社会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知识。同时,积极主动开展上门指导培训,使群众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掌握更多的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