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院加强资产管理创建节约型检察机关

05.09.2014  13:43

      泾川县检察院为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确保资产管理规范、科学、合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建设节约型检察机关,院党组针对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购置轻管理、管理责任不清等问题研究制定了《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办法》,严格固定资产的管理、登记、使每件资产都责任到人,做到资产底数清,账实符。
      一是提高认识,建章立制,强化资产管理观念。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干警充分认识到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资产管理的自觉性。并明确了财务、资产管理、资产使用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各自的职责,确定了各部门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二是全面清产核资,摸清家底。今年以来,由院办公室牵头对全院的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并把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的工作长抓不懈。启用网络版资产管理软件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使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步入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充分利用预算、政府采购强化对固定资产的配置管理。在编制年度预算过程中,院党组对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要作全盘考虑。各科室的固定资产配置应根据科室的职能需要,制定合理的固定资产配置标准,综合考虑科室的实际需求状况及已占用资产状况等众多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资产购置计划,向全院干警进行通报,坚决杜绝“重购置、轻管理,低处置”的现象发生。
      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车辆购置、设备购置、大批办公用品购置环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自觉接受规范监管。牢固树立从我做起的“节约意识”,自觉维护固定资产管理秩序,努力创建节约型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