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遭遇“滑铁卢”是“权力任性”使然
2009年至2013年,吴远豪利用担任马关县法院院长、文山市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贪污公款50.05万元,收受贿赂71.35万元,非法占有单位财物47.42万元,且存在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与他人通奸等问题。根据其违纪违法事实,吴远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8月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话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体现了一种不畏困难,迎难而上的决心。法官大人饱读法律,明知要犯法,偏要挑法律。金钱关却成为法官的“滑铁卢”,个中缘由耐人寻味。
吴远豪作为一名法院院长,掌控着法律的天平,本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然而,法律的标尺在其手中,只“量”别人,不“量”自己,最终知法犯法,贪赃枉法,沦为党和人民的罪人。在权力、人情干扰下,在金钱、美色等利益诱惑下,他成为当事人“公关”的目标,良知开始溃逃,正义出现游离,法律的天平也开始倾斜。
在人们的认知里,头顶国徽、身着法袍的法官,应该是追求公正的榜样和公民守法的楷模,而且应当比其他政府官员更具抵挡诱惑、自我约束的“自律”能力。然而,该法院院长却干出如此知法犯法、令人唾弃的龌龊之举,其负面影响极其恶劣,令法律失去尊严、司法蒙羞、正义受损。
社会对法治权威的敬畏和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人们对司法工作者守法和执法的素质信任。法律让位于“官权”,真的很可怕。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无疑是这道防线的最高守护神。然而当最后一道防线失守,当最后的守护变成了邪恶的同谋,我们的社会还有正义吗?人们还有安全感吗?
从吴远豪的忏悔书可以看出,他一直以来奉行着“人生得意须尽欢”的人生哲学。那些围绕在他身边的建筑老板,为了各自的利益,主动与吴远豪拉关系、套近乎、送金钱,迎合他的“口味”。在大小老板们的“簇拥”下,他终于在金钱的诱惑下出卖了自己的灵魂。
吴远豪作为法院院长,高学历,是懂法的执法者,但为什么会走上违法的道路呢?道理很简单,他的官权思想压倒了他的理智,当主持正义、公道的法官迷失了善良的本性,丧失了公正,法律就成为亵玩的工具,这世界上就没有什么公道可言,人们就会彻底失去安全感,直接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任职期间,他也曾多次立功受奖,他能闯出艰难险阻、生死考验,最后却倒在金钱的诱惑下,究其原因,就是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丧失了党性,在成绩面前晕乎乎,飘飘然,放松了自我要求,放纵了私欲,手中握有的权力也开始任性。
法官的腐败,较之其他领域、其他行业、其他人群的腐败更具危险性,其带来的后果也更可怕。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道防线也被突破,整个社会的公正就会崩溃,执法者要以一种“智者不为非其事,廉者不求非其有”的心态和情操维护好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做一个真正的智者、廉者。
文/毛亦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