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10.08.2014  23:00

  甘肃新闻网兰州8月9日电 据兰州晨报报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央有关文件下发后,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迅速成立联合工作小组,8月7日正式印发了《甘肃省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专项治理重点内容为:一是预算收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各单位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违规转移到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使用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二是预算支出管理方面,重点检查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及时纠正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对公务卡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监督检查。三是政府采购管理方面,重点检查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方案》还对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情况检查提出具体要求。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工作负完全责任。在自查基础上,各级财政、审计部门须组织力量,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地区和单位,集中开展重点检查。(甘肃日报记者卢吉平)

  原文标题:我省迅速展开“小金库”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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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新闻网 【编辑:徐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