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完成整村脱贫任务的县区要问责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郭兰英)我市将加强对市、县区和乡镇各级联扶单位的督查,抽调专人每季度对各级联扶单位的工作进行一次督查。要对联扶工作实行半年考核和年终考评,县区委负责对市级组长单位联扶工作进行考核,配合组长单位对市级联扶单位进行考核。没有完成整村脱贫任务的县区,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这是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强化县区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联扶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
保证每个贫困村有3人以上长期驻村
《通知》要求,县区委要把联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永登、榆中、皋兰县委和七里河区委常委会要每季度研究1次联扶工作,每半年召开1次联扶工作协调推进会。要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由各级联扶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永登、榆中、皋兰县委和七里河区委要每半年至少协调包抓领导和组长单位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通报联扶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配合解决驻村单位和干部开展工作遇到的困难。
同时,要落实属地管理要求,主动加强与各级联扶单位的协调配合,统筹省市县乡四级联扶单位轮流驻村,保证每个贫困村有3人以上的队伍长期驻村。加强对联扶干部的管理,每季度上报一次干部驻村和开展工作的情况。永登、榆中、皋兰县委要把扶贫攻坚作为联扶工作的主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完成扶贫攻坚任务。没有完成整村脱贫任务的县区,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促进联扶工作落实的意见》规定予以问责。
县区委主要领导每年驻村15天以上
就开展好联扶工作,《通知》对县区委“一把手”提出了十分具体的要求。要求县区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联扶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市委联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书面汇报一次。要带头打造示范点,率先把自己的联系村打造成培育富民产业、改变贫困面貌、密切联系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示范点。要带头引进社会力量帮扶,建立省内外发达地区市县乡村或企事业单位与联系村结对帮扶机制。要带头驻村蹲点,加强调查研究,每年至少到联扶村调研4次,驻村15天以上。每年撰写1篇以上联扶工作实践与探索的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每季度对联扶单位的工作督查一次
我市将加强对市、县区和乡镇各级联扶单位的督查,并制定督查办法,抽调专人每季度对各级联扶单位的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及时上报督查结果,落实省市关于联扶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要对联扶工作实行半年考核和年
终考评,制定考核评价方案,把推进“六项任务”、落实“六个结合”的要求细化分解成具体考核指标。县区委负责对市级组长单位联扶工作进行考核,配合组长单位对市级联扶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联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市委联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对县区委联扶工作进行考核。
《通知》提出,如果违反规定,县区委要向市委联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通报,限期整改,年终考核取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