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了:“没人形、缺德性”的官员怎样才能减少
中纪委网站日前发表文章指出,回顾近期落马的官员,虽然贪腐的情形各有不同,但却有一个共性:没人形、缺德性。这也就给我们一个现实的启示:反腐固然要靠制度和法律、靠红线和高压线,但要达到“不想腐”的目的,须得求诸道德的自我约束力量,汲取古代德法相辅、礼法合治的理政资源。
与商人“坐在一条板凳上”勾肩搭背,谈笑间即实现利益输送;前门当官、后门发财,官员与家属一起腐败;道德败坏,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即便以真情始、莫不以权力腐败满足情欲而终;名利心过重、看上级眼色,声势浩大地搞面子工程,迷信关系、热衷于“架天线”、搞“勾兑”,拿着下级或者属地老板孝敬的钱去跑官要官;靠山吃山,管审批的一支笔可换万贯财、搞科研的将经费当成了自家的提款机……这些贪腐的官员,用“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中华文化DNA”去衡量,丢了做人的道理、没了人形;用“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种通俗版的官员职业道德去衡量,失了官德,德不配位,走上歪路是迟早的事;用“为民务实清廉”的对共产党干部的时代要求去衡量,则已经彻底背离了党的宗旨。
曾经有人提出了“贪官的道德拐点”的追问——的确如此,那些落马的贪官、尤其是落马的高级干部,也曾勤勉努力、也曾轰轰烈烈,但一念之间,道德底线被击穿,私欲自此如燎原之火,令之彻底沉沦。这个“拐点”,也许是发生于“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也许发生于权力和职务由小到大、由高到低的那一刻。但无论如何,“根深,狂风拔不起;心正,邪恶攻不破”,说到底,在与诱惑搏斗的时刻,起根本作用的、能将人从一线之危中拉回来的,是道德和信念的力量。习近平曾在《之江新语》一书中谈及“做人与做官”,并在中引用说,“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 ”,强调的也是道德与修养对于官员为政的重要性。
一个官员的道德修养,既有做人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基本底线,也包括官德中“为政以德”的修炼:这方面,自古以来箴言、对联、清官廉吏的故事比比皆是,灿若星辰。而这其中的道德召唤,如北斗,众星拱之,在黑夜里给行路者以方向的指引,不致人在前行中迷路而没了人形、失了德性。一个共产党员的官员的道德,更包括党性的修养。列宁曾说,“政治上有修养的人是绝对不会贪污的”。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也曾说,“一个高度自觉的认真进行党性修养的共产党员,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他的工作经得起检查。”
道德与法律,是治理社会、维系族群的两种方式,法律是社会解决矛盾的最后底线、道德是缓冲和调适的方式。法律法规再健全、体系再完备,最终还要靠人来执行。所以,在依法治国、制度反腐的框架内,道德建设是一个重要的内容,两者是一个融合的关系,以达到礼法合治、德法相辅的和谐模式。回顾那些“无底线”、“无操守”的落马贪官的人生滑落轨迹,足以证明,制度固然是约束的手段、法律固然是惩罚的工具,但挖掘丰富的传统道德资源、赋之以历久弥新的时代价值,加强官员的道德修养、提升官员的道德水准,从而始终心存敬畏,也是成本最低的规范方式。道德如北斗指引方向、法律如社会的恒久信念,在德治与法治的相得益彰下,没有人形与德性、官德的官员才会降低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