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5.09.2015  10:42

十二五”以来,我州坚持把加强水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基本实现了县县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全州水环境质量得到了不断改善。截止目前,我州8县市共建成9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并正常达标运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由2010年的0.4万吨/日提高到2.025万吨/日,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625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86%,为全州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减排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随着全州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逐年上升,加之部分县市污水处理等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进展缓慢,使得部分重点减排工程未能如期发挥作用,水污染减排形势十分严峻。按照减排核算反馈情况,各县市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配套管网不完善、污水收集率低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低等突出问题,不能足额发挥减排作用。且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运行困难,收取的城市污水处理费与实际运行成本相差甚远。

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州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认真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确保全州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各县市要不断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到2020年底前合作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本辖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对甘南藏区污水处理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争取管网敷设项目建设资金,加快推进污水收集管网敷设,努力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力争到2020年底前,各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合作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 以上,重点建制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三是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各县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合作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甘南州环保局 冯学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