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情况的通报

07.07.2014  13:30

甘建城〔2014〕293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情况的通报

(2014年5月)

 

各市州建设局,平凉市、庆阳市水务局:

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情况,现将2014年5月及第一季度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及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

截至2014年5月底,全省设市城市县城)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57座,污水处理能力约153.8立方米/日,其中,16个设市城市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共计21座,污水处理能力约125.3立方米/日;65个县城共建成污水处理厂36座,污水处理能力28.5立方米/日。

试运行15座,全部为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12.25立方米/日。

在建20座,其中,设市城市在建污水处理厂有5座(张掖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已建成投运,正在进行二期工程),县城在建污水处理厂共有15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覆盖16个设市城市和65个县城。

二、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情况

(一)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月报统计情况

1 、上报情况

截止2014年5月底,纳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月报统计的污水处理厂共有47座(兰州市雁儿湾污水处理厂、临夏市污水处理厂为重复填报),未及时纳入运行月报统计的污水处理厂有10座,分别是 定西市通渭县污水处理厂、武威市民勤县污水处理厂、酒泉市金塔县污水处理厂、酒泉市瓜州县污水处理厂、临夏州和政县污水处理厂、临夏州广河县污水处理厂、临夏州康乐县污水处理厂、甘南州舟曲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甘南州舟曲县峰迭新区污水处理厂、甘南州卓尼县污水处理厂

纳入统计的47座污水处理厂中,未上报的有4座,分别是: 民乐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华池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临夏市污水处理工程、积石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上报率为89.58%,张掖市、庆阳市、临夏州未及时填报。

2 、运行情况分析

全省纳入系统的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64.5万立方米/日;实际投资33000万元;配套管网1319.9公里;月处理水量2388.04万立方米;运行负荷率为46.33%,其中,嘉峪关市、武威市、临夏州负荷率不足35%;CODcr削减量为12359.52吨;吨水削减量为0.518公斤/立方米;吨水用电量为0.36度/立方米;脱水污泥0.9公斤/立方米;达标率为91.52%(详见附件1)。

(二)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在建季报统计情况

1 、上报情况

截至2014年第1季度,全省设市城市在建污水处理厂共35座(包括试运行与在建项目),纳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季报统计的污水处理设施共25座,未及时纳入季报统计的污水处理设施有10座,分别是: 海石湾污水处理厂、窑街污水处理厂、兰州市新区污水处理工程、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张掖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阿克塞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崇信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镇原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徽县污水处理厂、文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纳入统计的25座污水处理厂中,未及时上报的有13座,分别是: 甘谷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张家川县污水处理厂、民勤县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天祝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瓜州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礼县污水处理工程(6212260001)、礼县污水处理工程(6212260002)、和政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东乡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迭部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6230000001)、迭部县污水处理厂(6230240001)、玛曲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临潭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上报率为72.92%,投资上报率为79.77%,天水市、武威市、酒泉市、陇南市、临夏州、甘南州未及时填报。

2 、运行情况分析

全省纳入系统的在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40.11万立方米/日;计划投资291838.5万元;配套管网长度1448.71公里;本季投资额为6534.11万元,其中,兰州市、白银市、武威市、酒泉市本季未增加投资;本季管网增加长度为:34.9公里;累计投资额为163877.9万元;累计管网长度为769.75万元(详见附件2)。

(三)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在建季报统计情况

1 、上报情况

截止2014年第1季度,纳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在建季报统计的共有148个项目,覆盖13个设市城市和28个县城(详见附件3)。 未纳入系统的设市城市有3个,分别为:酒泉市、玉门市、敦煌市;县城有37个,分别为:皋兰县、永登县、永昌县、靖远县、景泰县、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张家川县、古浪县、肃南县、高台县、灵台县、华亭县、泾川县、庄浪县、金塔县、瓜州县、肃北县、阿克塞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镇原县、庆城县、渭源县、漳县、文县、成县、宕昌县、两当县、西和县、广河县、东乡县、临潭县、卓尼县、迭部县。

纳入统计的148个项目中,未及时上报的有91个(详见附件4)。项目上报率为38.51%,拟建长度上报率为0.5%。

2 、运行情况分析

全省纳入统计的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本季投资额为5179.36万元;本季管网增加长度70.88公里;在建项目拟建长度为529.19公里(详见附件5)。

三、工作考核情况

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城函[2010]166号)的要求,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汇总的数据,我厅对各市州2014年第一季度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省级排序前3名是庆阳市、酒泉市、白银市。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污水信息系统是考核各地“十二五”规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和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也是“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数据的重要来源,各市州建设局要充分认识系统填报工作的重要性,要按照《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核查和评估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建城[2008]10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填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信息系统的通知》(甘建函〔2013〕36号)要求,组织好信息填报工作。

1 、落实责任

各市州建设局要建立信息系统的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信息系统的分管审核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责任人必须熟练掌握系统的相关操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系统的填报及信息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2 、明确分工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负责填报已投入运营的项目信息,每月一报,在每月10日前填报上一月的运营信息;并做好运营项目基本信息的补充修改工作。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对运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市(区、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规划、在建污水处理项目(含管网)相关信息的填报。包括:(1)规划、在建项目基本信息(一次性填报);(2)在建项目进展信息,每季度一报,在每季度前10日填报上季度的建设情况。在建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行后,由运营单位按运营项目填报运营信息。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对在建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对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填报的信息进行核查,对本地区信息报告工作负总责。

3 、严格考核

(1)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中涉及污水的相关内容将以系统填报数据为来源,不纳入系统的处理设施,将不再进入年报的统计范围。不及时填报系统将影响当地污水处理设施的各项指标。

2、对于执行较好的地区,将给与多种形式的奖励;对于迟报、漏报和核查不力的地区,将影响当地项目和资金的申报,并向全省通报。

 

附件:1.2014年5月运营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运行情况统计

                2.2014年第1季度在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情况统计

                3.污水处理配套管网2014年第1季度季报上报情况统计表

                4.污水处理管网2014年第1季度未上报情况统计

                5.2014年第一季度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统计表

   

附件信息: 甘建城[2014]293号--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