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原市委书记、政协主席被依法逮捕

05.02.2015  13:37

  中国兰州网2月5日消息 (记者王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5日发布消息,该院日前依法对中共江西省萍乡市委原书记陈卫民(正厅级)、萍乡市原政协主席贺维林(正厅级)进行逮捕。

  中新社记者了解到,陈卫民被逮捕的理由是“涉嫌受贿罪”,贺维林被逮捕的理由是“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当日发布的通报称,上述两起案件的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官方公布的简历,陈卫民,1959年8月出生,江西乐安人,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5月参加工作,华中科技大学EMBA工商硕士学位。

  公开资料显示,从2013年底至今,萍乡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孙家群,萍乡市原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学民,萍乡市原政协主席晏德文,萍乡市原政协主席贺维林,萍乡市委原书记陈卫民等先后被查。

  上述“落马者”均涉及贪腐等问题,被外界观察者称为“萍乡官场地震”。

  为稳定当地政经大局,2014年9月,原江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兼省预防腐败局局长刘卫平,被调往萍乡担任市委书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