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大力推动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任务落准落细落实
21.11.2017 05:40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永登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和工作任务在永登县落准落细落实。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上精神,推动任务落准
永登县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作为解决全县安全生产突出矛盾问题的重大历史机遇。县委第十七次常委会议和县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央《意见》精神,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县乡安监队伍建设、保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提高安全生产岗位津贴、保障安监执法用车、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等重要事项。6月5日,邀请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二司领导和省安监局规划科技处主要负责人对《意见》进行宣讲,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宣讲会议,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在永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均参加了会议。7月18日,县政府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要求各分管副县长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始终坚持“逢会必谈安全生产,逢下必查安全生产”的工作理念,带头督导检查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后,9月8日,县委第24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了省上《实施意见》并就贯彻落实做了明确要求。
二、加强安全生产经费车辆保障,推动任务落细
一是加强经费保障。 永登县严格按照中央《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规定,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县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并列入财政预算。县财政按照每个乡镇1万元的标准落实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投入专项资金15万元用于充实完善乡镇安监站办公设施,给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柳树镇和中堡镇额外配备了价值约2万元的办公设施设备,将省安监局划拨的19万元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全部用于各乡镇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全县171名安监人员均落实了安全生产岗位津贴,并进一步扩大了安监津贴发放范围。辖区内无非煤矿山企业的乡镇安监站长、专职安监员落实每人每月220元的岗位津贴,辖区内有非煤矿山企业的乡镇安监站长、专职安监员的岗位津贴提升至每人每月320元;为全县18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具体业务人员均落实了每人每月220元的安全生产岗位津贴。 二是加强安监执法车辆保障。 在保留现有2台执法车辆的基础上,配备1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车辆,并在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上优先保障安监执法用车。各乡镇在原保留车辆中固定1台车辆作为安全监管执法专用车辆,并统一喷绘“安监执法”标识。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安全生产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两微一端”、“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助力安全生产工作,目前全县共建立各类安全生产微信群783个,群成员达19492人,在全省安监机构微信影响力榜单中,“永登县安监”微信公众号多次名列前茅;组织县乡党政领导和安监干部150余人分批次参加省、市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通过多措并举,全面提升了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安全监管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营造了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县乡安监机构队伍建设,推动任务落实
10月27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确定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明确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构,纳入同级行政执法序列,加快推进了中央《意见》和省上《实施意见》各项改革措施落实。
县委常委会议同意由人社、编制等部门负责,充实县安监局监管执法人员,重点加强安监执法队伍建设,并持续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力量。2016年至2017年,公开招录7名矿山、安全、冶金、化工等专业的安全监管人员到县安监局工作。永登县按照“从严治安、从优待安”原则,由县安委办会同组织、纪检、人社等部门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对在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表现出色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同时,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安监局办公用房紧张的实际困难,于2017年4月27日第九次常务会议上,决定将县质监大厦五层、六层及部分车库等配套设施调整划拨至县安监局使用。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1.11.2017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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