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条”为水污染防治定下新方略

20.04.2015  03:23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解决好水安全问题,拿出硬措施,向污染宣战,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防止“反弹”的机制,以看得见的成效回应群众关切,推进绿色生态发展。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江河湖海水污染、水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行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的工作任务。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涉及工业水污染治理、城镇水污染治理、农业污染治理、港口水环境治理、饮用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环境监管等方面,以明确的量化指标进行了要求,规定了截止时间,对各部委进行了明确分工。

    “水十条”有以下几大突出亮点:

    “水十条”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主战场、主阵地的作用,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治污-减排-修复的基础上,提出洁水节水的生态环保理念,减排洁水是减少分子,控水节水是增大分母,双管齐下,才是改善水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文明的新方略。

    “水十条”的出台,明确了水污染防治的新方略,以水环境保护倒逼经济结构调整,以环保产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以水资源节约拓展生态空间,以水生态保护创造绿色财富。

    “水十条”强化问题导向,把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提出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循环发展等多项具体政策措施,以水环境质量考核为抓手,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建立新的发展模式。同时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着眼于百姓切实感受,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具体指标,让水污染治理的效果更加贴合百姓感受。

    “水十条”的实施,将为综合型环保企业提供更多机遇,带动第三方治理服务、再生水和海水利用产业以及节水设施产业及技术发展,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为环保产业指明了发展方向。

    “水十条”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环保服务等模式,促进相关产业向提供综合环保服务转变,提升产业规模。随着投融资、建设管理等模式创新,将持续提升相关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创造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本次“水十条”各项任务措施可实施、可考核、可追责,各部门应明确各自的任务,认真将工作落实到位,推动绿水青山的梦想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