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全力推进河长制贯彻落实
本站转自水利部网站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意见》印发后,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意见》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宣贯力度。《意见》向社会公开后的次日,按照中宣部的统一安排,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了新闻发布会,从《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任务和要求、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等方面系统介绍了《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同时,配合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有关媒体做好系列宣传报道,利用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深入解读《意见》,广泛宣传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地方探索实践的经验和成效等,为河长制的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水利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水建管〔2016〕449号),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制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要求各地抓紧编制工作方案,重点做好确定河湖分级名录、明确河长制办公室、细化实化主要任务,强化分类指导,力争2017年底前各省(区、市)出台省级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河长会议、信息共享、考核问责与奖励等制度,明确工作人员,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加强经验总结推广和信息公开。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统筹流域协调,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宣传引导,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确保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
三是进行动员部署。水利部联合有关部门召开视频会议,就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动员部署。水利部部长陈雷系统阐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强调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责任考核追究以及抓好宣传引导。江西、江苏等省(区、市)就推行河长制的主要做法作了交流发言。会议明确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和阶段性目标,要求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适时开展总结评估工作,确保河长制落实落地。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水利部迅速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领导牵头、司局包省、流域机构包片的督导检查机制,切实指导和督促各地做好河长制工作。同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办建管函[2017]18号),要求自2017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制办公室每两月报送贯彻落实进展情况。
五是加强工作指导。水利部认真总结了已全面推行河长制的8个省(市)在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和经验,通过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了宣传推广,供其他地区学习借鉴。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部分地区先行先试,取得了阶段进展,如上海市编制了《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小组审议通过;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太湖流域片率先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指导意见》等。
下一步,水利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好地方深入做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建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及时跟踪了解各地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工作。三是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以考核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