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民族法制文化建设新篇章 ——省法院加强双语法官培训推进民族地区法制文化建设纪实

04.11.2016  11:04

  8月24日至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举办的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在甘肃省法官学院甘南分院举行。这是一场高规格的学术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慧,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徐显明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30余位法学专家和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司法、民族工作部门、民族院校代表等三百余人齐聚一堂,以“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为主题,展开了全方位的探讨。一场学术研讨会的开幕式,有这么多领导、专家、学者出席,并不多见。此次研讨会的高规格召开,标志着我国民族法制文化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可谓是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又一座里程碑,开启了民族法制文化建设的新篇章。

   构建双语法官培养新格局

  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的阿万仓乡地域广阔,当地的人们过着游牧民族生活。

  一旦出现草场保护、秩序维护等方面的法律纠纷,阿万仓法庭庭长才让就会骑着摩托车上门调解或审理案件。作为一名双语法官,才让能用地道的藏语,通俗地讲解法律条文,缓和了气氛,也迅速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

  双语办案,让民族地区群众听得懂、易接受,切实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维护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社会各界,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要求加快双语法律人才培训工作的愿望和呼声很高,民族地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多次在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呼吁建立双语人才培训基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也强调,要加快少数民族法官培训基地建设,加快实施双语人才培养规划,不断提高基层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针对这种情况,2013年,省法院党组通过广泛调研,经请示省委、省政府同意,在少数民族群众相对聚居的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建立甘肃省法官学院甘南分院,以藏、蒙古、哈萨克等民族语言为主,专门培养双语法官。

  短短三年时间,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委、甘肃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下,全省已基本构建出双语政法干部培养培训新格局,在我省已有越来越多的双语法官像才让一样,能够自如地与当事人交流,让民族地区群众明明白白地打官司,破解双语法官短缺难题取得了初步成效。

  学院建设规模逐步扩大、师资力量不断增强、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培训范围从双语法官拓展为双语法律人才,培训范围从甘肃省内拓展到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在甘肃省法官学院甘南分院设立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省委政法委、省人大、省委党校、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西北民族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等单位相继设立了培训基地及教学实践基地等11个培训机构。目前,学院已举办各类培训班74期,培训学员9400余人次,参训学员覆盖全国56个民族和全国各省区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法院。

  学院的教学培训工作开创了全省政法系统民族法律人才培养专业化先河,逐步成为西部乃至全国民族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院总结了两年来短期培训双语干警方面的经验。为了确保培训质量,紧跟民族地区审判需求实际,针对学员民族语言掌握的程度,创造性地开办了为期六个月的全省少数民族地区政法系统藏汉双语初级培训班、全省政法少数民族地区系统藏汉双语提高培训班,为期两个月的全省少数民族地区政法系统藏汉双语骨干培训班、全省少数民族地区政法系统藏汉双语强化培训班,已培训双语政法干警430人。省法院教育处处长孙伟介绍,通过培训,80%的学员在藏语读、写、拼和法律翻译方面取得较大进步,有61名干警可以用藏汉双语开庭和书写判决书,他们已经成为民族地区司法和普法战线上的骨干力量。通过学习交流,政法干警增强了执法办案能力,增进了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宗教知识的了解,做基层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

   助推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步入新阶段

  一直以来,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族地区工作的现实需求推动下,我国学术界对民族法制文化的研究逐步深入。

  8月24日至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举办的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在甘肃省法官学院甘南分院举行。会前,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分别面向民族地区法院系统和民委系统广泛征文,收到的300多篇论文中既有高屋建瓴的理论研究,也有基层司法和民族工作的实践总结。会上,《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与走向》《民族地区法院应加强对法官适用习惯法的培训》《民族地区法治文化建设必须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制思维的养成》等大会发言精彩务实,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成果、为民族地区依法治理和司法实践提供的理论支持得到了充分展示。

  在深入探讨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的同时,与会人员对甘肃省在双语法律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弘扬民族法制文化精髓等方面的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做法给予了一致好评。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处长王玉宝说:“民族法制建设,首先应该重视法官队伍建设。各民族地区应该像甘肃这样,建立一支专业的双语司法队伍,更好地为民族地区人民群众服务。”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滕鹏楚认为,“甘肃省的民族法制文化建设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很有特色。克服了很多困难,争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委等各方面的支持,在舟曲建立了法官双语培训基地。编写了汉藏双语教材,扎实规范地推进了双语培训工作。创办了民族法制文化研究的刊物,让有志于研究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方面的专家学者云集到这个平台上进行交流与探索,向广度、深度发展。”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方针政策,深化民族法制理论研究,促进民族法制文化繁荣发展,把学习研讨成果和“甘肃经验”带回到岗位,不断提高民族地区审判工作水平,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打造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新平台

  为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法制文化的发掘、整理和研究工作,加强民族地区法制文明建设,甘肃省法院以“立足民族地区,维护法制统一,推动学术研究,服务法治实践”为宗旨,积极打造民族法制文化研究平台。

  甘肃省法官学院甘南分院大门上,“吐蕃法律二十条”“理藩院则例”“成吉思汗法典”“回鹘契约”等充满民族法制文化元素的浮雕随处可见;《西夏法典》《南诏国法律》《属邦律》《蒙古律例》等图文展板悬挂于回廊两侧,为民族法制文化的宣传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创办的《民族法制文化研究》学术辑刊,每季度以书代刊的形式发行。主要研究当代少数民族法制实践中遇到突出问题的法律应对,开展全国性的民族法制文化交流活动,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学术界人士的普遍认可和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成立的全省少数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中心,着力将民族法制文化研究和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相结合,探索民族传统法制文化的现代转型,为民族地区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部门的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意见。同时组织民族地区政法建设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为民族地区政法工作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民族地区维护社会稳定和化解社会矛盾,提供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撑;组织开展民族地区双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为充分展示民族法制文化传承、文化传统、实践足迹,省法院正在甘肃省法官学院甘南分院积极筹划设计拥有900平方米的民族法制文化展馆,建成后将会成为全国民族法制文化宣传的橱窗,民族团结进步的教育基地,民族地区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普法之所,切实为全省乃至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政法队伍建设和民族法制文化研究发挥积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对民族工作法制化指出:“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的召开就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为了让民族地区各族同胞沐浴法治之光,将民族团结放在法律的天平上,进一步把人心和力量凝聚起来,携手并肩,锐意进取,进一步推动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与司法实践的结合,全面落实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繁荣发展的政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