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第二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增强残疾人就业竞争能力,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根据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和省残联工作会议精神,拟于6月举办全省第二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本省常住户口、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生活能够自理,且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均可报名。
二、培训时间
6月10日报到,6月11日开班,8月25日结束。
三、培训地点
甘肃五泉职业培训学校(兰州市五泉广场1号,乘18、12、117、149、124、141、2、15路终点站下车即到)。
四、培训专业
办公自动化,机电电工,家电、手机维修,美发,兰州牛肉面专科,玉雕、橄榄核雕和书法绘画等专业。
五、培训费用
(一)学员的培训费、实习费、教材费、食宿费及鉴定费由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承担。
(二)学员的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结业待遇
(一)培训结束后,由甘肃五泉职业培训学校颁发《甘肃省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鉴定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二)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后,考试成绩优秀的学员,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培训机构推荐就业或扶持创业。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是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就业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征求残疾人意见,积极做好学员的筛选和推荐工作,切实将学习热情高,文化基础好,有一定职业技能基础,希望将有就业或创业愿望的残疾人学员选拨上来,对不具备培训条件的残疾人不要报送。
(二)按照时限,及时报送。 各地要按照省上培训安排,务必在培训报到前5天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名登记表传真和电子表格发至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培训科,学员报名时,须持当地县(市、区)残联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原件。按照谁培谁录入的原则,参加省上培训的人员由省就业服务中心录入数据库,县(市、区)不再录入。
联系人:令小平0931-8838216(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郭连强 0931-8125248(甘肃五泉职业培训学校)
传 真:0931-8818066(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省残疾人就业中心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