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关于对残疾人教就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甘残联发[2014] 60号
各市(州)、县(市、区)残联:
为贯彻落实7月11日省残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百千万”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工程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等重点工作,省残联决定近期对以上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及重点
1、危房改造项目:重点督查项目的组织实施、配套资金落实和项目进展等情况;
2、“两项补贴”项目:重点督查配套资金落实、补贴对象审核把关、补贴资金发放和建档立卡等情况;
3、“百千万”工程:重点督查项目前期准备、配套资金落实及组织实施情况等;
4、保障金征收:重点督查年审和征收进展情况、资金入库及管理等。
5、残疾人扶贫工作:重点督查残疾人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扶贫项目落实及结对帮扶情况。
6、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制登记、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等。
7、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选拔、培训情况。
二、督查方法及时间
省上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乡镇、村和残疾人户,反馈意见,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等方法进行;市(州)应逐县(市、区)进行督查;县(市、区)组织自查。
县(市、区)自查、市(州)督查应在9月中旬完成;省上自8月中旬开始抽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督查组人员
组 长:杨润泉 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副组长:尹聚峰 省残联教就处处长
成 员:教就处和就业中心相关人员
四、要求
1 、要重视督查工作。 组织督导检查,充分体现省残联党组理事会对残疾人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各地要提高认识,从思想上引起重视,切实加强对督导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落实任务目标责任,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
2 、 要认真搞好自查 。要按照任务目标要求,重点对项目的组织实施、标准程序执行、资金配套落实和项目进展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 、要做好相关准备。 各地按检查方法及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汇报要突出重点、数据翔实,各种文件资料、财务凭据要展示齐全;检查点安排务求科学合理,少跑路,不扰民;分析问题要有理有据,并有具体的解决措施。各地督查情况应及时向省残联教就处反馈。
省 残 联
2014年8月11日
省残联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