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收几千万花几百万,其余的都去哪儿了?
原标题: 【不得不说·追问】巨额残保金都去哪儿了?
日前,有媒体报道,深圳市民爱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原职工举报该中心每年有几千万元经费,支出仅数百万元。随后深圳残联回应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非“三公”经费,没规定要公开,引发社会关注。(6月3日《人民日报》)
每年有几千万元的经费预算,组织的活动却不多;虽然支出项目需经层层审批,看似管理很到位,总额与明细却不对外公布,这就是深圳市民爱中心的真实“写照”。按照《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办法》,深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已经10年,累计征收近50亿元,却从未公开过此项资金的支出情况。此等怪相不仅令社会关注,更值得人们追问:巨额残保金到底都去哪儿了?
《残疾人保障法》明确,残保金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更是对其作了具体的规范。然而在深圳市民爱中心,这些规定似乎都没有得到体现,不仅花钱成了打死也不能说的“秘密”,其管理方式、服务和援助对象都值得怀疑。从表象看,经费不少支出不多,残保金应该有大量结余,为什么既不加大扶持力度,也不能公开账目?
按当地残联有关人士的说法,残保金并没有公开的规定和要求,而且敏感。事实上,这种说辞经不起推敲,反而令人浮想联翩。有专家认为,即便收缴和使用存在制度性的问题,但残保金的征收和使用是公益性质的,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项目,社会公众都有权知情。至于“敏感”说,那就更成问题了。既然都是公益项目,有什么“敏感”的而不能公开?
可见,“没规定”、“敏感”并不是残保金不公开的理由,反而是种心虚的表现,反映了残保金业已成了一笔糊涂账,可能存在账目不清、缺乏监管的问题,也可能存在一些不可告人的利益输送、幕后交易等腐败行为。否则,就无所谓不能公开和敏感了。
为此,有专家建议,应出台“信息公开法” ,要求相关社会组织定期公开有关信息。只要涉及公众利益,用的是纳税人的银子,账目必须全部公开,确保资金使用和管理不出问题。这当然对头。问题是既往的糊涂账怎么办?
据了解,类似的糊涂账并不是深圳独一家,不过涉事金额大小不同而已。如果对此既往不咎,下不为例,显然难以服众,也可能漏网“大鱼”。因此具体到深圳民爱中心,对巨额残保金都去了哪儿的问题,还需给出全面、客观的回应。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也应出手,看看其中有无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犯罪问题,其他地方也要引以为戒。要不然,国家的利好政策还不定是“利好”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