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都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23.07.2015  12:02

    日前,因在2014年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成绩突出,武都区被评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据悉,全陇南市只有我区获得此殊荣。

    武都区根据“发展是第一要务,法治是第一保障”的工作理念,将法治武都创建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在各乡镇、重点村制作了固定法治宣传栏,建成了“法治文化公园”(滨江公园)、“法治宣传一条街”(商贸街)和马街镇感恩村、佛崖乡叶坝村等16个“法治文化大院”,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了学法、知法、明法的窗口和平台。将法律宣传、矛盾排查等职能整合,窗口前移,在全区650个村、50个社区建立了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组织法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开展送法下乡、法治大宣讲活动。

    近年来,武都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