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院四项措施促职务犯罪侦查规范化
为进一步严肃职务犯罪侦查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保障公正廉洁司法,榆中县院采取四项措施力促自侦部门侦查规范化。
一是规范线索评估,制定严密的初查计划。针对近年来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少的现状,组成了由分管副检察长、反贪局副局长、反渎局副局长共同参加的案件线索评估小组,对涉及贪污、行贿、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的举报线索进行评估,从线索来源(举报类型)、举报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科学分析,对可信度高、有成案价值的线索提出侦查方向,侦查部门据此在3日内制定初查计划,报分管副检察长审查批准后开展初查。为办案人员明确侦查思路、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成案率打下基础。
二是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始终将办案安全放在第一位,凡是询问、讯问都在办案工作区进行,凡是用警都需自侦部门提交谈话法律文书及用警审批表,规范办案用警手续。对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次谈话之时起,始终有两名以上法警在场,法警为专职安全员,确保不出差错。针对部分受贿嫌疑人在交代问题后有异常表现的,及时安排人员与之谈话,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提高办案干警人权保障意识、规范文明司法意识,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三是加强人权保障,坚持人性化办案。建立医疗协作机制,与县第一人民医院签订检医合作协议,为犯罪嫌疑人的体检、就医开辟绿色通道,对患有疾病的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证人主动联系医生定时定期为其测量血压,心率,安排就医。对于在生活上有特殊且急迫要求的被调查对象,尽量满足其需求,有效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审讯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工作作风,有力维护了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四是严格办案纪律,加强保密工作。针对案件保密性的问题,该院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把办案纪律和保密工作当作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在案件初查、集中突破等环节规定了严格的办案纪律,严格控制案件信息的知晓范围,对在办案点上的突破人员一律要求其上交手机,并且经常性的召开保密知识的学习,确保案件信息不外传,案件突破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