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镇原县临泾派出所和县森林派出所联合救助一只野生鸬鹚

29.11.2017  22:31
  11月22日16时,庆阳市镇原森林派出所接临泾派出所电话,称方山乡段某将一只野生水鸟送往临泾派出所请求救助。接报后,县森林派出所及时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经现场测量,该鸟体长60厘米,体重1.5KG,无外伤,活动自如,并请专家鉴定后确定该水鸟为鸬鹚。该鸟习性善于潜水,主要以鱼类和甲壳类动物为食,能在水中以长而钩的嘴捕鱼。也常低飞,掠过水面。飞时颈和脚均伸直。夏季在近水的岩崖或高树上,或沼泽低地的矮树上营巢。不甚畏人。常在海边、湖滨、淡水中间活动。鸬鹚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经过长时间观察,该鸬鹚具备野外放生条件,遂带至太阳池水域进行放生,让其回归大自然。(庆阳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