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深入开展“2014利剑行动”

19.11.2014  12:17

为有效保护全州野生动植物资源,坚决遏制进入冬季后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多发的势头,临夏州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根据省森林公安局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保持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2014利剑行动”。

和政县森林公安局 出动警力对辖区内重点林区、国有林场、集镇进行巡查,查处2起林业行政案件:一是2014年10月19日,杨某雇佣挖掘机在南阳山造林站下梁非法挖砂,毁坏宜林地面积227.2平方米,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和政县森林公安局责令杨某停止违法行为,限10日内恢复原状,罚款2272元。二是2014年11月6日,苏某和马某非法收购木材案件,根据《森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没收苏某和马某非法收购的木材,处以所收购木材价值一倍的罚款,并邀请了县电视台,将此案例制成专题节目播放,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为顺利开展“2014利剑行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临夏县森林公安局 在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抽调干警30余人,出动警车2辆,对全县各大集镇、重点区域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和野生动物保护整治及宣传活动,并邀请州、县新闻工作者进行了现场报道。2014年11月11日,森林公安民警在红台集市发现有人携带猎隼,便立即将涉嫌人带至当地派出所进行调查询问,经过民警耐心细致的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说服教育,当事人认识到猎隼是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非法携带属违法行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其接受了电视台记者的采访,用自己的案例,劝诫他人要遵纪守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目前,临夏州森林公安局组织全州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2014利剑行动”深入开展。(临夏州森林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