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铁检察机关积极协调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

05.09.2017  15:39

      8月30日,由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协调,兰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酒泉市肃州区安监局、酒泉市肃州区水务局、兰州铁路局安监室、兰州铁路局工务处、嘉峪关工务段、大禹节水(酒泉)有限公司在酒泉市召开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协调会。
        协调会旨在解决大禹节水(酒泉)有限公司违法下穿铁路给水管道施工问题。2016年,大禹节水(酒泉)有限公司中标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水务局给水管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在兰新铁路K667+484、K668+309、K669+800、K670+746等4座涵洞违法下穿给水管道。    
        针对今年3月协调会要求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未落实的情况,检察机关在此次会前向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兰州铁路局相关人员提出,从最终解决线下安全隐患的目的出发,尽管大禹节水(酒泉)有限公司确实存在违法下穿铁路给水管道施工问题,但该项目属惠民工程,若4根管线全部改道,将造成原有工程全部废弃和国有资产的巨大浪费,考虑到当地政府短期内迅速整改的现实条件,可以考虑本着节约原则,对严重影响铁路线下安全隐患的问题坚决整改,影响不大的暂时搁置,确保尽快实现整改效果。    
        同时,检察机关会同兰州铁路局工务处实地踏勘,对比兰新铁路原设计涵洞功能,确定兰新线K670+746涵洞所穿给水管道必须改道(因该涵洞原设计为排洪涵,且其上有二级水库,一旦溃坝影响排洪,对兰新线构成严重威胁),其他3个涵洞可以暂时搁置(人畜通道或灌溉通道)。              由于提出建议合理,调研准备充足,方案论证合理,大禹节水(酒泉)有限公司,表示将尽快落实整改,确保铁路运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