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李静赴奥地利参加学术交流

11.07.2014  19:38

 

 

2014年6月25-28日,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李静赴维也纳参加了由中国法学会、奥中法律协会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2nd China-Europe Legal Forum)。中欧双方近40位专家学者就“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法律合作”、“反垄断法和竞争法”、“公司法和经济合作”、“侵权法”、“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和仲裁”、“融资环境”、“司法体制及其作用”等七个专题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交流与探讨。

李静副教授作为中方代表,在“反垄断法和竞争法”专题阶段作了以“Coordin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egulatory System of Natural Monopoly Industries and Anti-Monopoly Law”(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与反垄断法关系之协调)为题的英文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为中国《反垄断法》和有关行业法对于垄断行为规制的规定及立法发展、二者在规范自然垄断行业领域所存在的冲突以及解决途径、协调机制的构建。

本届中欧法律论坛得到了中奥法律界的高度重视。中国法学会派出了以副会长张鸣起为团长的中方代表团,奥方负责人为奥中法律协会会长亚罗利姆博士。在该次会议上,经双方协商一致,会议最后签署了《中国-欧洲法律论坛指导委员会章程》,标志着中国-欧洲法律论坛指导委员会正式成立,为中国-欧洲法律论坛的全面、稳定、持续发展以及长期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出访的中方代表中,来自高校的有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云南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学校的老师。这些高校在法学研究、法律人才培训、法律服务等方面与国外同行经常性地开展合作。近几年我校也加强了与国内外院校、机构的交流合作,这对推动学校的整体发展必将产生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