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升级:被弱化的校园惩戒机制亟待加强

15.01.2015  13:58

2014年12月12日中午,来自衢州江山二中初二的女生被同学五人强行带至教学楼栋楼到五楼阁楼连续掌掴;几日后,在广东清远市清源佛冈邓宅附近,另一名初中女生更惨遭女同学扒衣毒打猛踹下体事件还未来得及消化;延安市吴起县又爆出高中校园多名高年级女生持刀威逼5名学妹脱光衣服集体猥亵并致其中一名女生鼓膜穿孔、肾挫伤的恶性新闻。

流散在互联网上的血腥暴力的各种照片、视频,情节之严重、手段之残忍无不令人触目惊心:抽着烟下狠手施暴的行凶者、流着血无助痛哭的受害人,不再只是被视作“小打小闹”的围殴,不再只是 “放学等着”那样的威胁恐吓,掌掴、扒衣、痛打、猥亵、轮奸……校园暴力终以赤裸裸、血淋淋的的面目呈现在我们面前,看我们心惊胆战再也无法正襟危坐!为何年轻稚嫩的脸上浮现的是扭曲而恶毒的笑?为何本应沐浴花季阳光的年龄却要承受地狱一般的噩梦?升级的校园暴力俨然一只无形的黑手,它同时把施暴者与受害人推向黑暗而无底的深渊。

严重的校园暴力已经不再局限于青少年道德素质失范或者极端溺爱环境下的责任感缺失,而是实实在在地触犯了法律,有些还严重侵害了受害人的人身自由、人身安全、名誉权、隐私权等公民权利,构成故意伤害罪、猥亵或者强奸、轮奸罪。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青少年校园暴力加剧升级的背后,必须要检讨的是学校惩戒机制。我们一方面呼吁加强德育,呼吁道德回归,但是另一方面,我们更要反思学校教育惩戒机制存在的问题。

在摒弃了几十年前那种备受争议、带给学生肉体和精神上巨大伤害的惩戒机制后,目前, 我国公众对教育惩戒的普遍认识是, 在大力提倡激励教育、赏识教育, 强调学校和教师要以平等、尊重的态度为学生创设宽松、自由的学习成长环境等新情况下, 只需说教不需惩戒。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 学校的教育惩戒制度如同虚设。教育的神圣外衣被外界用各种尖刻的文字描绘成了一个令人望而生厌的“黑斗篷”。得益于社会上动辄发起的口诛笔伐,绝大部分学校再也不敢轻提惩戒二字,家长们对独生子女的极端纵容溺爱和对惩戒制度的误解也为此推波助澜。

恶性的校园暴力,最终被学校采取的制裁也仅仅是苍白无力的警告、处分、说服教育,施暴者既没有被法律所震慑,也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失去了必要惩戒功能的校园,催动了施暴者畸形心理的萌发,狂妄、自大、漠视、无知,性格中致命的弱点非但没有因为惩戒而消失反而因得到纵然而放大,最终酿成悲剧。

事实上,校园暴力由来已久,各国都存在,以新加坡为例,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新加坡教育部制订的新 《处理学生纪律问题的指导原则》 中明确指出了学校惩戒学生的各项细则,包括设立纪律委员会、以电脑化方式记录各校违纪问题并作系统化分析、允许授权教师 (当事教师除外 )鞭打违纪学生、警方协助校方对付滋事分子及少年罪犯等等具体措施,比起我国中学的惩戒措施更为具体,可操作性也更强。

从另一个侧面看待此事,折射出来的是学校对安全教育、法律宣传的工作的确不够到位。长期以来,学校过分关注学生的科学文化成绩,过分强调考试分数的重要性,一再忽视对学生宣传法律知识的必要性,不少舆论也一直批判施暴者“无视法律底线”的行径,但是,如果他们连什么是法律的底线都不甚清楚的话又当如何?笔者认为,这一点很重要,除了道德教育之外,一些必要的法律威慑尽管可能不会如德育工作那样教会学生们该如何变得高尚,起码可以警告学生们哪些事情绝对不要去做,这既是对问题少年的保护,也是对受害学生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