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桩绊伤骑车人该谁负责?

23.10.2015  07:06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孙建荣实习生王珊珊)几天前,李先生骑电动车途经城关区盐场路时,不慎被人行道上一截15公分高的树桩绊倒,造成锁骨、腕骨等多部位骨折,面临多次手术治疗。

    22日上午,记者在医院看到了病床上的李先生。据介绍,李先生家住在盐场堡一带,19日上午9时许,他骑电动车行驶在盐场路东段时被一个树桩绊倒,并晕了过去。醒来时,已经被120急救车送到医院。李先生妻子说,事发后,她们接到好心人电话,立即赶到事发地将丈夫送到医院抢救,并现场拍摄了照片。树桩是绿化部门施工留下的尾巴,大约有15公分高。事发时,树桩周围还是土路,并没有铺柏油。可事发当天,他们准备去相关部门讨说法时,现场的树桩已经不见了,而且周围路面也已经铺了柏油。之后,他们去找到绿化、市政等部门,但无人承认此事。记者电话采访绿化部门时,一名李负责人称,不知此事,而且路面也不归他们管辖。

    李先生家人说,相关部门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此事不能妥善处理,他们将诉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