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林森浩新律师申请重新鉴定黄洋死因
原标题——复旦投毒案:林森浩新律师申请重新鉴定黄洋死因
一审报道截图
已进入最高法死刑复核阶段的“复旦投毒案”,6月25日又现新进展。据知情人透露,受林森浩委托,北京律师谢通祥向最高法递交了7份申请书。其中,有5份直指黄洋死因。最高法院接收了7份申请书,并表示后期“需要研究”。
知情人介绍,谢通祥律师递交7份申请书,其中包括《关于请求公开开庭审理林森浩死刑复核案件申请书》、《科学实验申请书》、《延期一个半月听取谢通祥律师意见申请书》、《关于请求把林森浩调到上海市以外看守所羁押的申请书》、《关于请求调取鉴定机构检测林森浩案相关所有样品时的质谱图并接受质证检验的申请书》、《关于对黄洋就医过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书》、《关于对黄洋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的申请书》。
在《关于请求调取鉴定机构检测林森浩案相关所有样品时的质谱图并接受质证检验的申请书》中,谢通祥提出,上海司法鉴定中心、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分别称检测的饮水机、饮水桶、水杯、尿液等样品中发现了二甲基亚硝胺,但是,他认为,这些报告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科学鉴定得出结论所必需的质谱图、相关数据、图表、照片等作为鉴定报告的附件共同构成鉴定报告,此外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的组成也应该合法。“因此,本案所有毒物检测报告均为不合规范的、不完整的、缺失重要构成部分包括质谱图等的检测报告,应属程序违法,各项毒物检测报告也存在一定实质与程序上的问题。”
在《关于对黄洋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的申请书》中,谢通祥提出,根据国内外对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的科学研究报告、官方文献的研究及根据相关专家意见,如果是二甲基亚硝胺急性中毒死亡,逝者体内应含有相应的代谢产物,黄洋体内并未发现相应的代谢产物,所以不能证明其大量摄取过二甲基亚硝胺,已有多名权威教授,法医专家胡志强则明确指出,黄洋的死亡症状不符合二甲基亚硝胺急性中毒,与爆发型乙型肝炎相吻合。
因涉及名校青年高材生,复旦投毒案备受关注。在二审期间,被告人林森浩更换律师斯伟江,其在二审阶段为其做出被媒体称为“惊天大逆转”的辩护,称被害人黄洋究竟是否死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这一点尚存疑惑。但经上海市高院二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依然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进入最高法院死刑复核阶段以后,林森浩父亲林尊耀根据专家们建议,于6月初临时决定更换律师,选择在死刑复核领域经验丰富的北京律师谢通祥担任林森浩的辩护律师。
谢通祥通过其个人微博透露,6月15日,他已会见过林森浩本人,并得到了林森浩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我们谈得非常好,林森浩非常聪明,但会见细节保密。”谢通祥说,相关辩护观点正在深入研究案件,不便透露办案细节。华西都市报记者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