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认真学习贯彻中发〔2015〕12号文件精神
6月3日下午,省林业厅组织全体厅领导和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再一次全文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家林业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12号文件精神的通知》(林办发〔2015〕61号)精神,对厅系统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厅党组书记、厅长石卫东指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是继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等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且作出全面系统部署的又一重大战略举措,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石卫东强调,《意见》为林业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为推动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全省林业系统的首要任务。石卫东要求,全省林业系统要把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长期坚持,全面掀起学习热潮。一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意见》精神,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用实际行动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甘肃建设。二要以《意见》精神为指导,认真研究《意见》中提出的新任务、新举措和新要求,积极探索研究我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推进生态建设,全面做好各项林业工作。三要充分利用国家出台《意见》和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有利时机,抢抓政策机遇,加强联系衔接,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为推动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劲助力。(厅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