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甘肃省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永靖县2015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
27.01.2016 15:25
本文来源: 林业厅
甘林造函〔2016〕14号
永靖县林业局:
你局《关于上报甘肃省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项目永靖县实施方案的报告》(永林发〔2015〕169号)收悉。根据国务院批复的《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规划大纲》及国家林业局三北防护林建设局《关于做好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林防造字〔2014〕16号)精神,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编制的《甘肃省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项目永靖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人工乔木造林1.06万亩,封山育林2.6万亩。
三、你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管理措施,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设计施工。要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要强化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要切实抓好示范区建设,为黄土高原治理提供更多更好的模式和样板。
甘肃省林业厅
2016年1月11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7.01.2016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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