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刘伟平回复7条网友留言

30.12.2014  12:10

王三运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

刘伟平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12月30日电 (杨高宇)昨日,甘肃省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刘伟平的7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武都区安化镇在成武高速修通后,对高速公路经过的沿线农村住房(公路旁边的)进行了刷白美化,本来这是一件好事情,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基层政府歪曲了上级政府的意图,把好事办成了坏事。比如对同一幢房屋外墙刷白时,只刷高速公路上能看到的一面墙,而对其他看不到的墙面不刷白,这就好比人的脸,同一张脸上一半化妆,一半不化妆好看吗?领导们,想想吧!不要把好事办坏了,你们为了讨好上级大领导,但这样明显地欺上瞒下,迎合上级政府领导,上级领导知道事情真相也不会表扬你们。执政为民,你们不要执政利己。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省市领导十分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为确保成武高速公路安化镇段沿线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在成武高速公路即将通车之际,相关部门及安化镇按照武都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组织人力对成武高速公路沿线垃圾、杂物等进行了集中清理。因时间紧、任务重,安化镇安排成武高速公路沿线村庄美化亮化工程施工队也抽调人员参与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村庄美化亮化工程因此暂停施工。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因温度降低,已不宜实施美化亮化工程,故施工队计划明年3月继续对剩余墙面进行粉刷。同时,武都区已将成武高速公路沿线村社纳入2015年新农村建设项目规划,统一进行美化亮化。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12月23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 网名就“泾川县城西供暖公司乱收费”多次反映,但泾川住建局答复牵强人意,所以再次向您反映,但愿在您的关注下把为民实事办实办好。 今年3月份泾川县城西供暖公司给辖区各楼张贴通知,向住户收取每平方米40元的接口费,要求住户主动缴纳,否则就不接大暖。通知还称供暖公司只负责主管道部分,其他均由住户自主负责。先不说通知是否合适,此项收费令人费解。泾川城里人都知道,城西住户以老泾川城居民为主,收入低下,住房条件差,以每户80平米、每平米40元计算,户均三千多元,加上楼宇支管道及户内改造费,每户得付出4000-6000元,相当于3口之家近两年的低保。居民普遍反映负担过重,承担不起。住建局没有调查的答复让人怀疑,漏洞百出。那么请陈书记转问泾川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你们知道这些情况吗?请不要让暖民工程寒了群众的心啊! 1、城西供暖作为为民实事之一,是不是全县的重点工程?作为重点工程,立项前是否有工程预算?有预算又怎么会有资金缺口,且缺口巨大。从招标公告及新闻报道来看,该项目招标计划总投资6500万元;城西供暖涉及单位及住户以8000户计算,可收资金近3000-4000万元,占总投资一半以上。招标文件写的清清楚楚:项目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和申请国家资金共同解决。那么国家投了多少?公告上关于资金来源并没有“收取暖气接口费为辅的资金筹措办法”一说,请问真真的项目立项概算是怎样的?难道住户的款项收不回来,群众就享受不到城西供热工程带来的温暖了? 2、住建局答复说“暖气接口费依据泾川县人民政府文件(泾政复字〔2005〕2号)批复,按照4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故不存在乱收费。”请求李书记能否督促把这个文件公示出来?市发改委早在2010年下发相关文件称:杜绝城市供暖工程向老百姓收取接口费。灵台县也于2012年下发《关于严禁收取暖气接口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那么我县依据的2005年的批复有效吗?住建局是不是在糊弄群众? 3、城西供暖工程既然是民生工程,那就是由政府实施的重点项目,城西供热公司人收费是受代表政府的,还是企业自主行为?供暖公司能履行政府行政行为吗?既然是民生工程能向群众收取吗? 以上问题,静候您答复!

答复意见:

这位网友: 您好!就您反映:“不要让暖民工程寒了群众的心”答复如下: 经调查,泾川县原城西区域约80万平方米的住宅仅靠30多台小锅炉输出热量,不仅能耗高、污染重,而且群众普遍反映供热质量较差、收费较高,甚至部分居民仍采用被国家淘汰的土暖炉取暖,安全系数小、热能利用率低。为解决城西供暖问题,2013年,县上实施招商引资项目,由青岛菲达工贸有限公司投资,安装40吨锅炉2台,埋设供热主管网3.5公里,设计供热规模120万平方米。 该项目2013年3月份开工建设,同年底实现供热,绝大部分群众反响较好,收到了预期效果。但项目资金缺口较大,按照企业出资建设为主、地方财政补贴和收取暖气接口费为辅的资金筹措办法,以弥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暖气接口费依据泾川县人民政府文件(泾政复字〔2005〕2号)批复,按照4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故不存在乱收费。 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2月15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们是永昌县公安局事业编制职工!人民警察享有法定工作日加班补贴480元是国家规定的!可现在文职人员也享有此待遇!而我们职工干着一样的工作却没有!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对你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因永昌县公安局警力严重不足,县上先后分配调入了22名文职干部,从复退的士官和士兵中安置了62名事业单位企业职工。 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关于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4号)第一条:“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各级公安、国家安全、监狱、劳动教养、法院、检察院机关中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且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人民警察。”因此对执行公务员工资的干警及公安局文职人员发放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加班补贴,其他工作人员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 我是一名复退军人,退伍回来后安置到金昌市永昌县事业单位工作,可是我们没有任何职称评定及事业工资的资格,工作2年了还是企业职工!编制不给我们解决就连技术员评定资格都没有。2014年11月9日我们报上去的技术员评定资料,而在今天金昌市永昌县人社局给我们的答复却是:复转军人没有评审的资格! 在基层最苦最累的活是复退军人的,可是工资待遇、编制、职称评定却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复退军人安置说的很清楚,“复退分配应当是带指标的正式在编人员“可是我们到现在还没解决还没有应有的待遇跟资格! 在此请书记为我们金昌市永昌县复退军人做主解决此事!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对你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永昌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立足县情实际,认真做好退伍军人就业安置工作。由于永昌县企业数量少,职工收入相对较低,为妥善解决退伍军人就业安置问题,永昌县将退伍军人全部安置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不占事业单位编制),属于事业单位企业工人,执行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工资标准。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规定,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评聘专业技术岗位职称,可以通过参加全省组织的工勤技能人员考试来晋升技术等级,提高工资待遇。你们安置的时候,定的是企业职工,所以只能通过参加工勤技能人员考试来解决。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我们西和县的5000这几年一分钱都没有。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00~300,这还包括班主任费,实际到手的只有50~250。希望您在百忙中问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省市领导十分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并责成西和县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的通报》(甘教财〔2014〕13号)和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督促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报送相关材料的通知》(陇教发〔2014〕66号)文件精神,西和县按照“地方自主实施、省上奖补”和“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经2014年12月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于2014年12月起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为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班主任发放班主任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为一类学区教师每人每月100元,二类学区教师每人每月150元,三类学区教师每人每月300元。班主任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农村学区(校)20人以下班级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50元,20人以上班级每人每月100元)。农村学校班主任津贴从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中提取发放,城区班主任津贴由县财政拨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在优先保证农村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按月足额发放后,再对补助资金剩余部分由学区(校)按“奖勤罚懒、绩效考核、和向本区域内边远贫困地方倾斜”的原则进行二次分配。各学区(校)正在按照《西和县教育局关于发放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发放办法。目前,西和县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正在审核拨付2014年12月份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

【网民留言】

自2014年11月15日供热至今,气候越来越冷了,房间如冰窖一样冷,我们找物业和供热公司,一直得不到解决,无奈之下请求省领导予以关怀温馨家园的全体居民得到真正的温馨和温暖,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省市领导十分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并责成西和县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造成该区域暖气不热的主要原因是城区供热主管网管径过小,原铺设的供热主管网,一马路为DN273,二马路为DN219,按照理论数据,DN273最大供热负荷为116300㎡,DN219最大负荷为63950㎡,城区供热主管网最大供热负荷为20万㎡,而目前城区现有供热面积已达到35万㎡。该小区位于城区南门街区域,供热管道处于管网末端,且距离热源点(锅炉房)较远,现有的供热管网超负荷运载后,仍不能达到南门街供热参数要求,因此造成该区域因管网压力不足暖气不热的状况。为解决此问题,今年供热公司投资40万元,在中山南路南门街修建增压泵站一处,该增压泵站已于12月23日竣工投入使用,提高了供热质量。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酒泉市已经是寒流来袭,大雪纷飞的天气,但肃州城区鼓楼东侧的东方明都小区却不能按时供暖,业主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让找供热公司,开发商酒泉东方大明公司也无力解决。业主找建设局投诉,至今没有答复。目前我们这个小区已经搬来几十户业主,有老人,有孩子,有孕妇,都在室温不足18度的室内生活,请问各级政府、建设局、供热公司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你们情何以堪?群众路线教育的成果从何处体现?怎么就不能解决老百姓的实际困难呢?恳请省长百忙之中,予以关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