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的11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
人民网北京12月15日电 近日,甘肃省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的11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 我是张掖市甘州区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政策在我们张掖市甘州区已实施多年,但奇怪的是这项政策在我们这儿却变味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房和装修住房时,只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不能支取自己名下的公积金余额。这让我们深受其害,本指望这事能在党的群众路线工作中能得以解决,可迟迟不见动静,希望领导予以重视,让这一政策能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督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加强提取管理工作,《张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对提取条件和要件资料作了明确的规定。具体要求是: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一年内购房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且同时具备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五年以上、未享受房改政策购房、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三个条件。装修房屋不同于翻建和大修,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提取范围。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27亿元,7万名职工人均缴存额近4万元,而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是平均缴存额的7.5倍,因绝大多数职工购买住房提取个人缴存余额后不能满足购房资金需求,一般都是先申请贷款,目前仍将把增加贷款品种和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作为资金使用的主要方式。如果你确实需要购房,可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核后提取个人名下住房公积金。同时,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把修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作为整改的一项重要问题,考虑到放宽提取条件和提取还贷条件后,资金流动性不足,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贷款,住房公积金互助作用不能充分发挥等问题,目前正在讨论修改优化,计划将修改后的《张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提交下一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实际,进一步简化提取业务要件和办理程序,为职工提供便捷的服务。
【网民留言】
书记,省长你们好: 我们是武威市凉州区金羊镇2,3,4,5组的村民向您们求助,从2009年有金羊镇,区国土地局,区政府发文开始给社员开会征地,有全圣集团宏圣公司修建冷库所用,有一半同意,一半不同意,2010年3月份停了4个组机井停电,后来没水没有办法种,有给社员开了一次会议,给社员宣补土地的青苗补偿和地面附着物的政策法规,为了发展经济提高老百姓的生活,多数社员同意和接受,青苗补偿给了3年,在2011年5月开始了铲车推地,地推完后到今天没有人管了,社员代表多次到镇,区,市信访上访问此事没有回夏,后来镇上领导说开发商资金一半不到位就不管了,我们的830多亩全是种蔬菜的高温棚啊,一亩地的高温棚一年收入30000元你们算一算这慌了5年了老的姓损失多少?但是领导一次性验资后资金到位在推也不迟把,不管三七二十一推了在说,损失永远是老百姓请书记下来给我们800多名老少们做主谢谢你!!!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10月30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反映凉州区金羊镇土地撂荒有关问题,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凉州区委核实办理。现答复如下:您反映的凉州区金羊镇撂荒土地,属武威弘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冷库及冷链物流建设项目用地。该项目用地经省政府《关于武威市2010年第6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甘政国土发〔2010〕195号)和《关于武威市2011年第4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甘政国土发〔2011〕199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批准征收面积为839.697亩,被征地涉及金羊镇平苑村二、三、四、五组集体土地817.65亩,三盘磨村一、二组集体土地31.097亩。凉州区政府和区国土分局2010年11月3日、11月9日下发了《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金羊镇政府、凉州区国土分局和平苑村委会组成工作组,采取多次召开群众大会、群众代表会议、村组干部会议、个别座谈会等方式,对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并根据被征地村组的要求,经凉州区政府同意,适当提高土地补偿标准。2011年3月底,金羊镇政府与平苑村二、三、四、五组签订征地协议,最终确定补偿方案,平苑村四个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10220.625万元,三盘磨村两个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88.7125万元,平苑村四个组除房屋和养殖场外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150万元,平苑村集体财产补偿费152.1776万元,共计12911.5151万元。2011年7月25日,项目实施单位武威弘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拨付征地补偿费5345.9063万元,拨付平苑村四个组除房屋和养殖场外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150万元,共计7495.9063万元,截止目前尚有各项征地补偿资金5415.6088万元未能拨付,致使征地拆迁工作无法进行而暂停至今。凉州区高度重视该项目征地遗留问题,多次组织区国土分局、区商务局、金羊镇政府和项目实施单位研究协商解决。凉州区已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加快筹集资金,金羊镇政府和被征地村组拿出住宅安置方案,妥善处理各种关系,推进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和项目顺利实施。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武威市凉州区一农民,我们2011年修建的养殖暖棚政府补贴款都让我们签名盖章了意思是等于领取了!可是到现在还没有见到一分钱!政府解释是用作担保资金了,可是要等到什么时候才给呀?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12月3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反映凉州区2011年养殖暖棚补贴款三年不发放的问题,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凉州区委核实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1年,凉州区验收设施农业面积43169.27亩,应补助资金20118.13万元,已按“一折统”形式全部发放到户。 2012年,凉州区养殖暖棚补助资金尚未发放。其原因是:2010年以来,凉州区抢抓中央支持西部地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机遇,全力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为解决担保资金“筹资难”的问题,依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日光温室补助资金作为担保资金为日光温室建设农户提供担保贷款的意见》(武政发〔2009〕129号)等文件精神,凉州区石管局将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设施农业补助资金预借凉州区兴农担保中心、凉州区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作为担保资金,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进全区设施农业建设。2010年以来凉州区累计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28.19亿元,截止目前2012年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还未全部到期,预借的担保资金尚未退出,故全区2012年度设施农业补助资金均未发放。 2011年凉州区验收合格的设施农业已全部补助完毕,因您匿名反映问题,无法在档案中调查您的养殖暖棚补助情况。您若仍有疑问,可向凉州区石管局(0935-2217577或0935-2213428)反映核查。对2012年的设施农业补助资金,待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担保金到位后,凉州区将按相关政策全部给予补助。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武威市凉州区清水乡菖蒲村昌盛佳苑的住户。上次我投诉的供暖问题您的信箱官方回复说是11月20号正常供暖。结果到现在已经是12月了。这边不但不供暖而且停了水。难道修好锅炉只是做做样子给你们领导看?现在寒冷难以忍受我们每天的电暖气用电量可达50度左右。但是也只是一个房间暖和。整个房子像冷库一样。望您在百忙中帮帮我们!!!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12月3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反映凉州区清水乡菖盛佳苑社区三年不供暖有关问题,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凉州区委核实办理。现答复如下:凉州区清水乡菖盛佳苑社区位于菖蒲村二组,该社区建设项目涉及王盛、菖蒲两个村18个村民小组1052户4518人,占地30亩,于2011年9月动工建设,2012年建成六层住宅楼5栋152套,2013年建成六层住宅楼2栋72套,2014年建成六层住宅楼1栋36套。目前已完成社区水、电、路、锅炉房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卫生室、文化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清水乡菖盛佳苑社区于2013年5月招标采购6吨燃煤锅炉1台, 10月进行安装,当年因社区入住农户较少而未供暖。2014年10月,菖蒲村村委会协调锅炉安装公司对供暖锅炉进行了打压调试,计划于11月20日正常供暖。为保证及时供暖,菖蒲村村委会向入住农户发布供暖公告,并征求住户意见,只有9户住户同意使用暖气(现入住30户,其他21户在原房过冬)。经核算,该社区一个采暖期需要燃煤700吨31.5万元、电费15万元和司炉人员工资3万元,以上共计49.5万元。由于锅炉运行成本较高,清水乡政府和菖蒲村村委会无力承担,致使社区无法正常供暖。 2014年12月9日,凉州区委农办、清水乡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在该社区召开住户代表会议,研究解决供暖问题。经与住户代表协商同意,鉴于社区供暖成本高,现有住户无力承担,今冬社区暂不供暖。由清水乡政府对实际入住社区的9户住户,每户给予1000元的补助,用于购置采暖设备及电费补贴,住户表示同意。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民勤县薛百乡一名乡镇干部,在这里留言,主要是请求您过问一下,给我们基层的乡镇干部一个正常的生活时间。这几年来,自从乡镇提出“5+2”“白加黑”之类的工作时间口号,我们的生活被折腾的乱七八糟,甚至弄的家庭关系紧张,我们就纳闷了,呆在乡镇上也没有干多少事,为什么还非要占用我们的周末休息时间?再说,谁也无权随意占用我们的休息时间吧?国家治理走读干部,我们晚上不走读,可是,政策上也没说我们乡镇干部周末也不能回家吧?我们也要生活,我们也有家有舍,妻子在别的乡镇,也没有太这么折腾,孩子在城上,虽然距离十几公里,是好多天不能见面,在这里请求书记过问一下,要么给我们正常休息时间,要么给我们按照国家政策发放节假日上班的三倍工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10月28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反映民勤县薛百乡干部假日无法正常休息的问题,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民勤县委核实办理。现答复如下:经调查,民勤县薛百乡属城郊乡镇,距县城14公里,平时工作中,薛百乡要求干部职工周一至周四在乡镇吃住,严禁“走读”;周五晚上除值班干部外,其他干部允许回家;周六周日除特殊情况和值班干部外,其余干部均安排正常休息。但因农业农村工作的连续性和季节性因素,薛百乡在春季植树造林、夏季河水浇灌等农忙期间,占用过部分干部的休息时间。在调查中,调查组与薛百乡30多名干部职工逐一进行了谈心谈话,大家均反映不存在“多日与妻子、孩子见不到面”的情况,对农忙时节占用部分休息时间表示理解。今后,民勤县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尽量少占用干部正常休息时间,对确因工作需要占用休息时间的,及时安排补休。同时,进一步改善干部职工办公生活条件,及时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
【网民留言】
我们岷县小小县城,有4百多辆出租车,公司将车以高价售给我们,加上每月1400元打款,无利可取,请问今年有没有油补?这是所有出租车驾驶员期待的!!!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你好:你网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王三运书记留言询问“岷县出租车油补何时发放”一事,定西市委已责成岷县县委、县政府安排县交运、运管等部门进行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广大出租车驾驶员进行了反馈。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近年来,岷县按照省市要求,都能够将出租车油补及时拨付给各出租车企业。2013年10月31日,市财政下拨岷县出租车石油价格补贴资金128万元(定市财建〔2013〕82号),经县运管局审核并公示后于2013年12月12日拨付岷县陇通出租车行、岷县洮河出租公司、岷县胜通服务中心三家出租车公司共计128万元。2013年12月30日,市财政下拨岷县出租车石油价格补贴资金201万元(其中清算2012年石油价格补贴资金47万元,预拨2013年石油价格补贴资金154万元)(定市财建〔2013〕135、150号),经县运管分局审核并公示后于2014年1月17日拨付岷县陇通出租车行、岷县洮河出租公司、岷县永丰出租公司、岷县胜通服务中心四家出租车公司共计201万元。 2014年1月至今,市财政再未下拨岷县出租车石油价格补贴资金。根据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4〕211号)文件精神:“2015年2月15日前县级、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油耗数据审核和公示,生成本级汇总数据,上报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目前,县上正在进行2014年度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针对网民疑惑,岷县县委、县政府及时组织各出租车企业和出租车驾驶员代表召开会议,就近年出租车油补发放情况和2014年油补暂未发放原因等向各企业和驾驶员代表进行详细解释,并通过短信向广大出租车驾驶员进行了告知。 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
【网民留言】
叔叔你好!我今年在岷县的小学干的是室内涂料的活,原以为灾后重建的款,工资都不会拖欠!可是到如今加班加点的正常工资都没有一分!我们都恨着急,但没办法!只好向您求助!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一、岷县涉及学校灾后重建项目基本情况经调查,市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教育项目第一批计划的通知》(定重建办〔2014〕16号)文件下达岷县教育系统灾后重建项目学校106所,新建校舍268349平方米,下达资金62976万元。其中,小学84所。截止目前,84所小学主体已全面完工,其中:82所小学工程款已拨付至80%,2所小学工程款已拨付至30%,剩余40%的工程款拨款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二、处理意见因该网民未说明具体项目学校,未留任何联系方式,只说明是从事内墙涂料粉刷,其应属已完工的84所小学项目施工人员。完工的84所小学工程款有82所已按工程进度足额拨付,2所正在办理拨款手续。针对网民反映问题,岷县县委、县政府已组织教育、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各施工单位全面督查小学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确保涉及教育灾后重建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心百姓的事。我是平凉市民。有平凉市建设局开发的限价房康居园小区供热太差劲了。这几天气温下降房子更冰窖样。我给崆峒区也留言好像没有管啊。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经查,康居园小区由市直房产康居物业公司托管,今年由红太阳热力公司集中供暖。因康居园小区所属区域位于集中供暖管网末端,供热压力不足,近期,经对小区部分业主房内温度进行测量,各户温度不尽相同,供热质量不够平衡。区建设局已督促红太阳热力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小区供暖管网进行热力平衡调试,切实提高供暖质量,确保用户供暖需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加强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中共平凉市崆峒区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平凉二中许多教师没事干,却从外面聘请代课教师上课。这几年分进来的,都是些信息技术、音体美、心理学、教育学方面的,语数外、理化生、政史地方面的非常短缺。这学期,学校正常课程没人带,高一级只好从外面聘请,许多人无事可干,一天到晚上网。上课的教师压力和负担越来越重。能不能多分配些能上课的教师?谢谢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经查,经查,平凉二中现有学生3784名,教职工231人,其中专职教师221人。按照每班55名学生的标准计算,平凉二中应设置教学班68个,应有专职教师243人。由于学校教师紧缺,平凉二中将教学班压缩为56个。按现有班额配置教师,学校长余音乐教师6人、信息技术教师2人、美术教师1人,以上长余人员现均承担科室干事工作。因本学期高一级5名教师请长期病假,1名体育教师支教,造成高一级个别学科教师严重短缺,为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学校聘请相应专业本科师范类毕业生6人,待请假和支教教师返校后,将不再聘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加强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中共平凉市崆峒区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在百忙之中打扰您,在此致歉,我是甘肃礼县永兴乡的村民,我家房子在2013/7/22地震中倒塌,当时拍了照片复印了身份证和户口本,各种复印件都上交到乡政府,迟迟不见答复,问村上的村长说不知道,一年多过去了,到现在还没房住,又是冬天了还不见答复,也不知道去哪问管用,请问王书记国家到底有没有这款项,到底去哪了,王领导过问一下,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省市领导十分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并责成礼县县 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3年“7.22”岷县、漳县地震及“7.23”暴洪灾害发生后,礼县永兴镇村两级干部第一时间对全镇27村逐村逐户核查灾情,对受损房屋拍照并做了基础台账,坚持“户报、村评、乡审、县批”的原则,严格按照暴洪灾害重建要求对所有摸底农户予以上报,最终确定全镇17村121户为2013年暴洪灾害重建户,5村190户为2013年暴洪灾害维修户,并逐户建立了台账。截止目前,拨付重建户建房补助款8500元/每户,永兴镇分四次通过“一折统”直接发放到重建户(分别是:政府发[2013]56号文件、政府发[2014]47号文件、政府发[2014]73号文件、政府发[2014]74号文件),四次共计发放资金147.106万元,其中4户群众因 “一折统”重新申办未予及时发放。维修款项于2014年10月16日通过“一折统”直接发放到户,共发放159户、每户3000元,共计47.7万元(政府发[2014]75号文件),剩余28户由于 “一折统” 重新申办、基础资料与“一折统”不符等原因未予发放,3户群众由于维修进度缓慢等原因未予发放。2013年“7.22”岷县、漳县地震,礼县仅洮坪、上坪、沙金、湫山四乡镇受灾,其余乡镇未受灾。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
【网民留言】
关于广厦公司在市物资局院内修建高楼有关问题的诉求 尊敬的省委王书记:近期,我们连续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广厦公司在市物资局院内违法修建高楼的问题。由于政府部门一直没有出面解决,开发商不顾周围群众的阻挠仍然非法施工修建,并扬言他们手下有30多人的黑社会成员,谁敢阻挠工程他们就要谁好看,所以我们只能将自己的冤屈向王书记反映,希望王书记为我们做主:一、需要相关部门解释和说明的问题。 “5.12”地震后,已在武都旧城区楼房林立、市物资局院内已有十多栋楼且都为危房的情况下,市物资局很小面积内还能否再适合修楼?区委、区政府对市物资局院内的用地是如何规划的?规划局的城市规划详规是否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批文在何处?区规划局给广厦公司在物资局院内规划修房的依据是什么?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法?规划局规划物资局院内用地时,是否征求过周围住户的意见和建议?是否考虑过高楼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上问题请给我们书面答复并附相关文件材料。二、有关诉求。 1、广厦公司在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不准动工(包括前期工作)。若再强行动工,规划局应负责任。因为,规划局是负责落实《城市规划法》的主体责任单位,不负责任就是失职渎职,若失职渎职,我们将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追责。 2、关于采光及安全问题。(1)广厦公司新建21层楼房应在自己所有的土地上留有足够的采光空间。12号楼原有院场一块,东西向10米。广厦公司若要在物资局院内新建六层楼,也应在12号楼院场外缘外再向广厦公司区域内再留10米的空间作为自己的采光空间(就是说:广厦公司新建楼距12号楼有20米的间距);如要修的楼房高度超过六层,再相应扩大采光空间,如果广厦公司占我们的空间采光,我们今后改建时去占谁的空间采光。间距不够地基下沉,也会造成该楼的破坏。(2)4号楼北面与广厦公司新建房距离应不小于15米,以免地基下沉造成4号楼的破坏。(3)北面6户平房院墙与广厦公司新建房距离应不小于15米。因北面紧靠山体,地基不稳,加之平房无圈梁、无构造柱,地基稍有破坏,平房就会踏陷。(4)若要公道、打个颠倒,广厦公司的新楼换个朝向,坐西向东,给我们这边留22.4米空间也行。 市物资局院内4号楼、12号楼、北山平房全体住户附:住户签名 2014年11月21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省市领导十分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并责成武都区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经查,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进行地勘作业,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停工通知书,目前该项目已停工。今后,武都区直相关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综合考虑拟建项目周边建筑现状及灾后重建户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对方案进行审查,并公开征求周边住户意见及建议。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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