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28条措施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

28.12.2017  03:14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 吕霞 孙萱) 12月25日记者获悉,《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方案》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包括:再下力气取消、下放、调整制约民间投资活力的事项、群众办事不方便的事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专项资金对民营企业参与实施的重点项目给予补助;允许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等。

  再次取消下放调整制约民间投资活力的事项

  《方案》提出,我省要深入查找制约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改进配套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民间投资专项核查,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努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稳定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尽快实现我省民间投资回稳向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再下力气取消、下放、调整制约民间投资活力的事项、群众办事不方便的事项,实行更完善的分层分级管理。

  鼓励民营企业进入产业链长带动效应显著的行业领域

  《方案》确定,全省要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清理核查专项行动。对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的,要加大问责力度,通过约谈、通报、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必要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轨道交通装备、“互联网+”、大数据、工业机器人、新材料、智能制造、新能源电池、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装备等产业链长、带动效应显著的行业领域。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专项资金对民营企业参与实施的重点项目给予补助,对采取先建后奖(补)方式的,按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10%-15%给予补助;采取直接补助、事前补助方式的,按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补助,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同时,要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多元化农业投资。要按照“一路一价”原则对以PPP模式新建的收费公路核准通行费收费标准,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公路建设。鼓励民间资本采取混合所有制、设立基金、组建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规模较大的PPP项目。

  允许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方案》确定,我省要落实失业保险总费率从1.5%阶段性降至1%的政策。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允许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对民间投资创办的教育、医疗、养老、殡葬等服务机构,实行市场化的价格政策。对民间投资特许经营项目,实行与国有资本同等的价格政策。清理规范价费秩序。

  规范铁路收费,开展物流领域收费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严禁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收费、转嫁成本、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超出价格目录范围收费等各种不规范收费和不合理的贷款附加条件。

  市、县政府要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

  《方案》确定,市、县政府向民营企业作出政策承诺要严格依法依规,并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不得违法违规承诺优惠条件。要不断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法合规合同或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拒不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约定,不得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等情况。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同时,全省要实行项目责任追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对市、县政府拒不履行政府所作的合法合规承诺,特别是对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民间投资良好环境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造成政府严重失信违约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惩戒到人。

  此外,全省要建立健全政府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倾听民营企业呼声,建立问题动态台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出台全省《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明确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规范党政干部与非公有制企业的交往行为,构建“亲商”“爱商”“安商”“护商”的政务环境。

人民日报:新官不理旧账?查!甘肃着力政务诚信建设
甘肃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发改委
甘肃省多举措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
原标题:我省多举措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 省政人民网
我省多举措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