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应体现民主内涵

17.10.2014  04:19

    10月10日,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马桥镇尧治河村纪委、督办室联合下发了首个“人情风”督办处罚通报,村民严小平、周定福因违反村规大办酒席,每人被罚2000元。此前,尧治河村出台了《尧治河村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提倡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显然,这是一种“明码实价”的等级观念,即便是出于规范乡风的良好初衷,亦是对村民平等私权的粗暴干涉。村规民约应体现民主管理内涵,要管理不要民主,管理便失去了合法的前提。然而,当下的很多农村村民自治的民主管理中民主与管理成了“两张皮”,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被异化成了权力管理,村级事务“商量着办”变成了“少数人说了算”。倘若如此,村规民约恐怕只剩“村规”没有“民约”,变成了“村规民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