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盛同志逝世

20.03.2016  15:03

  中国兰州网3月20日消息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中共甘肃省委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代表大会代表,第六届省委委员,政协甘肃省第四届、第五届委员会常委,甘肃省第六届、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李福盛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2月9日16时40分在兰州逝世,享年93岁。

  李福盛同志,男,汉族,1923年10月出生于陕西省米脂县,1935年8月参加革命,193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8月-1936年6月在米西红军23支队、米西苏维埃政府保卫局任交通员;1936年6月—1939年1月先后在西北保卫局特务队、陕北省保卫局特务队、陕甘宁边区保安处特务队、地方部分别任特务员、勤务员;1939年1月—1941年5月分别在陕甘宁边区关中鲁迅师范、陕甘宁边区师范学习;1941年5月—1945年10月先后任陕甘宁边区保安处办公室译电员、陕甘宁边区三边分区保安处调察员、陕甘宁边区定边市公安局助理员、派出所所长;1945年10月—1946年7月任陕甘宁边区定边市公安局副局长;1946年7月—1948年7月任陕甘宁边区安边县保安科科员;1948年7月—1949年8月任陕甘宁边区三边分区保安处科长;1949年8月—1952年10月任宁夏省公安厅治安处副处长;1952年10月—1953年9月任宁夏省公安厅治安处处长、厅党组成员;1953年9月—1955年2月在中央公安学院治安系学习;1955年2月—1956年6月任甘肃省公安厅治安处处长、厅党组成员;1956年6月—1958年10月任甘肃省委政法部干部处处长;1958年10月—1965年2月任甘肃省委组织部干部处处长;1965年2月—1968年8月任甘肃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68年8月—1969年9月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1969年9月—1973年1月任甘肃省国防工业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副书记;1973年1月—1977年10月任甘肃省劳动局局长、党组书记;1977年10月—1983年4月任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其间:1980年10月—1983年2月兼任甘肃省直机关党委书记);1983年4月—1986年5月任甘肃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1986年5月—1988年2月任甘肃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88年2月—1993年1月任甘肃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97年11月离职休养。2002年1月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

  李福盛同志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的一生,在6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李福盛同志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始终对共产主义理想事业坚定不移,始终坚持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把毕生的精力奉献给了共产主义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