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丰:“能上能下”重在落实
作者:李海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近日,甘肃省委制定出台了《甘肃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细则》的出台,既是对中央政策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也是整肃干部队伍“庸懒”歪风的战略之举。这一新规,进一步加大了对在任干部的约束与激励力度,通过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干部选任新格局,必将为甘肃干部队伍的合理流动提供良好的政策导向与制度保障,从而充分激发干部队伍的潜在活力。
从《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来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而且比较具体地明确了干部“下”的情形、程序和方式等有关内容。确保这些规定有效发挥作用,充分打破阶层固化藩篱,关键是要把好的制度落实好,使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确实“上得来”,让那些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干部真正“下得去”。
具体来说,落实干部“能上能下”机制,首先要让“下”的干部心悦诚服,必须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干部考核体系。立足这一考核体系,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敢于负责、勇于负责,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考核,对于想干事、能干事的人,要及时发现、大胆提拔,对于不干事、胡干事的人,要严肃问责、该下则下。其次,还要努力营造干部“能上能下”的社会氛围,切实转变“能上不能下”的传统思想观念。众所周知,任何一份职业,都需要人员流动,都要有人才选拔和淘汰的机制,干部队伍也不例外,同样需要有良好的循环机制。为此,应进一步加强对“能上能下”的宣传教育,努力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让下的干部少一些思想顾虑、少一些冷眼白眼。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既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应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同时,也要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如此一来,通过打破“铁交椅”,“能上”是常态,“能下”也是常态,“让有为者有位,让实干者实惠,让吃苦者吃香”、“让无为者无位、让务虚者无位、让违纪者无位”,必将使干部队伍成为“一池活水”,从而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合理和高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