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环境保护部对甘肃5家机动车排放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22.09.2016  22:41

 

根据《国家认监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专项检查》(国认实联[2016]48号)文件精神, 9月5日至10日, 国家认监委、环境保护部检查组对我省5家(兰州市3家、白银市2家)机动车排放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被抽查机构能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格许可条件要求,保持了取证时的能力条件。但也发现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存在用于检验的地磅、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加载制动检验台等检验设备缺失,15%驻车坡道高度、车辆试车道、部分检测场地不满足规定要求,出具的重型自卸货车检测报告缺少检测项目和检测数据等问题。

对存在问题的机动车检测公司,省质监局及时下发通知,责令该公司在3个月内限期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将依法撤销该公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同时,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等规定,对参与今年7月份该检测公司现场和技术评审考核的评审组长、评审员进行了处理,由于在评审工作中考核把关不严、现场评审存在严重失误、出具虚假或不实的技术评审结论,暂停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质监局要求全省各级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相关部门、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各级质监部门现场评审观察员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加强对现场技术评审过程的跟踪、监督管理,对现场技术评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参加现场技术评审工作的评审员要不断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现场技术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