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机关调整内设机构 撤销预防腐败室

11.06.2014  09:43

  中国兰州网6月11日消息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经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察厅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改革调整。整合了4个内设机构:将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厅;将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挂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撤销了1个内设机构:预防腐败室。设立了3个内设机构: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重新组建了2个内设机构:在干部室基础上组建了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了宣传部。

  在这次改革调整中,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不增加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数量,重点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厘清内设机构职责任务,减少职能交叉,提高工作效率。

  改革调整后的各内设机构职责如下:

  办公厅: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委厅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等。

  组织部:负责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组织协调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能的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研究室: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综合规划、政策制定等。

  政策法规室:负责提出全省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起草、修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挂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履行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信访室(挂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牌子):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